如何監管ICO?
從當前的法律角度來講,越來越多的法律業界人士傾向於將ICO定義為非法集資。而來自業內的人士對於ICO亂象的聲音越來越大:正如當年野蠻發展的P2P一樣,ICO市場騙子橫行,抄襲代碼、虛假消息,甚至發行方連公司實體都沒有……如此魚目混雜的ICO市場,究竟是否要取締還是要監管呢?
此前,曾有報道稱監管或將對ICO市場進行“一刀切”,但隨即該傳言便被監管層否認。不過,也有知情人士指出,目前所有的傳統監管思路都對這個新生事物束手無策,或者超單個部門職權範圍,所以監管對ICO市場究竟如何監管仍未可知。
一位業內人士表示,ICO的監管問題是世界性的問題,即便中國全面取締ICO,資金也有可能通過各種渠道流向海外的ICO市場。且以比特幣、以太坊等虛擬貨幣來融資,這在央行著力推行數字貨幣研究、區塊鏈技術開發的當下,有著不小的創新意義。
OKCoin幣行副總裁田穎也表示,隨著機制越來越完善,ICO對於高新技術公司是融資的好機會;想做事情的公司通過ICO融資,也會讓這個市場獲得認可。
實際上,美國已經將ICO納入證券範疇,要符合聯邦證券法律的要求,其中包括ICO和數字代幣發售行為。在上周五,美國金融委員會成立了一個由金融專家組成的專家小組,專門頒發證書和評估潛在的優質ICO項目,該獨立機構已被任命為ICO認證委員會或ICC。
而在中國,中國人民銀行數字貨幣研究所所長姚前曾建議,ICO額度管控與白名單管理,避免私募股權投資基金從中進行監管套利。ICO融資計劃管理,引入VC的階段性投資理念,有助於投資者保護。同時,對發行人施予持續、嚴格的信息披露要求,強調反欺詐和其他責任條款;強化中介平台的作用。監管部門主動、及早介入,加強行為監管,全程保留監管干預和限制權力,並加強國際監管合作與協調,開展ICO“監管沙盒”。
(來源:北京晨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