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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專家談機飛上用手機:法律“點頭”最關鍵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7-09-21 15:48:39


 
  “手機解禁”必須有法律依據

  除了飛行安全及實施時間等問題,在飛機上使用手機還有一個更關鍵的問題,那就是民航法律法規的規定。

  民航總局在1999年發布的《公共航空運輸承運人運行合格審定規則》規定,從飛機關艙門起,至結束飛行打開艙門時止,飛機上的乘員不得開啟和使用,合格證持有人也不得允許其開啟和使用與航空器正常飛行無關的主動發射無線電信號的便攜式電子設備,這些電子設備中就包括移動電話。

  2016年8月,中國民航局公布了民航法修訂徵求意見稿,對於“手機禁令”,徵求意見稿中也明確提出禁止違規使用手機,違規者可能面臨最高5萬元的罰款。

  大家在乘坐國內航班的時候也經常能聽到安全提示稱,依據中國民航局有關規定,禁止使用手機、電腦等電子設備。

  在張起淮看來,民航法律法規的規定是此項規定需要面對的問題。“我國的治安管理處罰法、民用航空法修訂稿,還有中國民用航空局關於保障運輸安全的通告,有關章節中都有嚴禁使用通信設備的規定。雖然民航局在《大型飛機公共航空運輸承運人運行合格審定規則》第五次修訂版放寬了對於機上便攜式電子設備的管理規定,但是從法規的上位法上來講,它並不具備相關的法律依據”。

  另外,張起淮向記者介紹說,各航空公司也都有自己的運營規則,在這些運營規則中也都有禁止在飛行過程中使用通訊設備的要求,“現在把規定放寬了,那麼,相應的法律法規、行業規定及公司的運營規則是不是需要進行修改。如果不改,解禁就是無源之水,沒有法律依據。立法法的規定,民航局是不可以立法的。在國務院的授權下,獨立的部級單位可以制定相關法規,這是立法法規定的。現在沒有經過授權,只有交通部可以制定相關法規,那麼這個解禁規則是存在問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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