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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格:台灣史部分主題、項目及條目內容 |
(二)“清帝國的統治”
該部分下分兩個項目:“政治經濟變遷;社會文化的變遷”。
“政治經濟變遷”下分條目:“清帝國的統治政策;農商業的發展”。
“社會文化的變遷”下分條目:“原住民社會及其變化;漢人社會的活動”。
存在的問題:
1、“清”與“日本”並稱“帝國”,將清政府對台灣的合法統治變為具有“殖民性質”的外來政權。
2、將“原住民社會及其變化”作為單獨條目,體現課綱以台灣原住民為基礎,創造台灣民族的意識及史觀。
3、“漢人社會”作為條目,顯然是與原住民相對應的,強調其為外來民族。
(三)“日本帝國的統治”
該部分下分為“政治經濟變遷;社會文化的變遷”兩個項目。
此部分雖與清時期的主題內容一樣,但在下分條目中則比清時期多了兩項,共計有六個分條目。
“政治經濟變遷”部分下分:“政治體制的建立與反殖民運動;基礎建設與產業政策;‚理蕃‛政策與原住民社會的對應”。
“社會文化的變遷”部分下分:“現代教育與文化啟蒙運動;都會文化的出現;新舊文化的衝突與在地社會的調適”。
存在的問題:
1、“政治體制的建立”代表“殖民統治體制”,間接否定日本殖民台灣的性質,顯然與後面的“反殖民運動”不相宜。
2、以“反殖民運動”代表傳統史觀上的“武裝反抗”的抗日鬥爭,以運動代表鬥爭,弱化台灣人民反對日本殖民者入台,以達到媚日目的。
3、以“基礎建設與產業政策”作為條目,來強調台灣的現代起始於日本殖民統治,既淹沒了清時期對台灣的開發對台灣的貢獻,也間接強調國民黨來台的統治基礎是日本所構建。
4、無視日據時期的差別教育,並將之視為“現代教育與文化的啟蒙”。
5、將殖民地文化作為“新文化”,將反殖民地的文化鬥爭,變成“新舊文化的衝突”,並人為地將後期台灣人的民族民主運動變為“在地的調適”。
(四)“當代台灣”
該主題分為“政治外交的變遷;經濟社會的變遷”兩部分。其中“政治外交的變遷”部分下分:“中華民國統治體制的移入與轉變;二二八事件與白色恐怖;台海兩岸關係的衝突與變動;台灣的國際地位與外交困境”四個分條目。“經濟社會的變遷”部分下分“經濟發展與社會轉型;大眾文化的演變”兩個分條目。
存在的問題:
1、“中華民國統治體制”的移入取代了從日本殖民地政府手裡接收。
2、“二二八”與“白色恐怖”體現國民黨的威權統治。
3、將兩岸關係的“衝突與變動”作為小節的目的有意突顯兩岸矛盾,讓學生產生敵對意識。
4、將“國際地位與外交困境”作為基本條目,存在著將台灣國際地位及外交困境的責任都推給大陸。
普通高中歷史課綱草案
台灣史部分存在的問題
普通高中課綱與初中課綱一樣,打破傳統台灣史、中國史與世界史分冊的做法,更不用時間年代的編年史列作為闡述歷史的傳統範式,將三部分完全以主題方式顯現。其“導論”部分的項目為“如何認識過去”,其下分條目為“誰的歷史?誰留下的史料?誰寫的歷史?”
(表格:台灣史部分主題、項目及條目內容)
從高中歷史課綱主題部分來看,完全打破以往從《認識台灣》初中歷史課程中台灣史及以前各版本課綱中以時間編年朝代來敘述歷史的傳統方式,三個主題將整個台灣史概括其中,特別是“現在國家的形成”已經將台灣作為一個“國家”來史論。
“多元族群社會的形成”部分,將原住民作為一個單獨的項目,結合第二主題下的“原住民族的語言、傳統信仰與祭儀”一節,史論中“原住民”相關歷史佔比重遠遠高於以前各版本,凸顯其以台灣“原住民族”為主線的原則,也顯現其要表達的“台灣民族史觀”。此部分還有意用“移民社會的形成”這樣簡單的用語,取代了以住明鄭、清等大量移民社會對台灣的統治歷史,有意去除“中國人政權”在台灣社會所做的巨大貢獻。此部分還將台灣民眾分為“早期移民”及“戰後來台的各方人士”兩部分,這明顯是以省籍矛盾中的本省人外省人史觀來進行區隔使用的。
“經濟與文化的多樣性”部分只有簡單的“經濟活動、山海文化”兩個項目。而不論“商貿活動”還是“土地問題”都離不開政府的政策。台灣的商貿活動開啟於鄭芝龍為首的海商集團,當時的台灣已經納入到世界貿易體系之中。此後從明鄭時期開始,大量的漢民族移入台灣,清統治台灣時期是台灣經濟體系建構完整時間,更是台灣地區中華歷史文化發展的繁盛期,但課綱卻以“山海文化”來取代中華文化,在所謂的有文字記載長達幾百年的台灣史中,“多元”只是解除戒嚴後為對抗中華文化的影響才出現的,將“原住民族的語言、傳統信仰與祭儀”、“多元的信仰”等作為單獨條目,其用心極為險惡。
第三個主題“現代國家的形塑”顯示課綱具有強烈的“兩國論”意識。其下條目“台、澎、金、馬如何成為一體?”顯然是對“台灣國”範圍界定。下分三個條目中的“從地方到中央”再次顯示其將台灣作為“國家”的意識。而“國際局勢與台灣地位”顯然是要說明台灣作為“國家”地位,雖沒有明確說明大陸,但此條目明確就是要向學生說明台灣的國際地位低下是由大陸打壓造成的。“追求自治與民主的軌跡”則是作為形塑“台灣國”的另外項目,將日本殖民統治時期反殖民壓迫的民族民主運動,與戰後“黨外運動”、“台獨運動”等所謂“人權”運動這兩種完全性質不同的運動,作為其追求現在“國家”的軌跡。
結語
綜上所述,2017年7月3日最新台灣十二年“國教”社會科領域課綱草案中的“台灣史”部分,與1994年開始的《認識台灣》初中歷史課綱後的歷次初高中台灣史課綱都不同,不僅在編排上打破原來的編年體例,也不使用朝代編年史的敘述方式,不僅將中國史肢解,以主題的方式融入東亞史中,更在初高中台灣史課綱中將所有漢民族對台灣統治的政權隱入,以歷史主題的方式顯現其需要的部分,以突顯其“一邊一國”的台獨本質。
通過分析此課綱的具體內容,可以看出其具有兩個非常明顯的特性:
第一就是將台灣作為一個“國家”的“兩國論”史觀正式進入台灣初高中歷史課程中。第二就是將台灣原住民作為“台灣民族”的基礎,創造了“台灣民族史觀”。而從認識台灣歷史篇而來的台灣初高中的歷史課程綱要,意在培養脫離大中華意識的所謂“台灣民族意識”,使台灣的下一代失去大中華民族歷史文化的根基。而此課綱一旦正式進入台灣初高中歷史課程中,對未來兩岸關係的影響無法估量。
(全文刊載於《中國評論》月刊2017年10月號,總第238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