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0月11日電/國家工商總局在官網公布《關於支持河北雄安新區規劃建設的若干意見》,其中提出將依法對“雄安”字樣在企業名稱核准中予以特殊保護,“河北雄安”作為行政區劃使用。
國家工商總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根據雄安新區規劃建設需要,立足工商行政管理職能,本著改革創新、先行先試的原則,提出十一條意見。
具體內容包括將依法對“雄安”字樣在企業名稱核准中予以特殊保護。雄安新區工商和市場監管部門可以將“河北雄安”作為行政區劃使用,參照企業名稱行政區劃登記管理有關規定,住所在雄安新區的企業可以冠以“河北雄安”字樣;授予雄安新區工商和市場監管部門外商投資企業登記管理權限。
國家工商總局將支持雄安新區優化企業經營登記範圍方式,對《國民經濟行業分類》中沒有規範的新興行業或者具體經營項目,可以參照政策文件、行業習慣、專業文獻等提出申請。支持雄安新區推行“證照分離”改革試點。通過開展“證照分離”改革試點,進一步清理和取消一批行政許可事項,提高辦理行政許可事項的透明度和可預期性,釋放企業創新創業活力,增強經濟發展動力。嚴格按照“誰審批、誰監管,誰主管、誰監管”的原則,做好“證照分離”改革後事中事後監管體制機制建設,探索各項監管措施創新。
將在雄安新區工商和市場監管部門設立商標專用權質押登記受理點和商標註冊申請受理窗口。授予雄安新區馳名商標保護案件管轄權,辦理相關案件,並按照相關規定向河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報送相關請示、案件材料。支持雄安新區強化商標知識產權等保護。依法將“中國雄安”“雄安”字樣在商標註冊工作中予以保護。加大對馳名商標、地理標誌商標等知名品牌的保護力度,打擊侵犯知識產權和企業合法權益的行為,切實保護商標專用權。(來源:北京青年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