偏偏在現有一小幅一小幅空置的地皮上見縫插針建設住屋,增加人口密度,卻無從相應增加社區設施,就要面對類似上世紀初建公屋的問題。因此,較為周全的做法,是開闢大片土地,讓住屋、商業、道路和種種社區設施,按照良好的規劃興建,這樣有助建立配套齊全的社區居住環境,提升居住質素。
克服環保問題大增土地
現時這類土地不多,政府收地發展又會影響不同既得利益群體,包括在土地上居住或作業的人士,要花很多時間心力,又要避免成為政治炸彈。相比之下,大規模填海造地,只要克服環保問題,應該是效益較高的做法。
發展局向專責小組提供的文件,提到最少五個填海地點,包括小蠔灣、欣澳、龍鼓灘、青衣西南及馬料水,五處合共提供五百三十五公頃的土地,而作為“東大嶼都會”的中部人工島更可以提供一千公頃土地,都需要從速議決落實。至於有智囊提議在珠海管轄的本港以南海域填海,作為租借給本港的“飛地”,雖然涉及較複雜的地權問題,長遠而言亦值得研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