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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 |
(一)儒家的人與人、人與社會和諧觀。
儒家文化的基本理念是以人為本,文化核心是倡導人與人、人與社會的和諧。儒家的各種經典,無論是講三字經或者是十三經,無論論述為人處事或者修齊治平;處處可看到儒家文化的和諧觀。
儒家提出的五倫、五常、八德是最為人熟知及最具代表性的和諧思維。儒家將人際關係劃分為五個界別---五倫,並指明和諧相處的方式。現代的解讀:父子有情---上下輩互相關愛,君臣有義---上下級有責任義務,夫婦有別---夫妻職責各有不同,長幼有序---尊長扶幼,互相愛護,朋友有信---朋友同事友愛誠信。五倫關係能夠和睦,人際關係才會融洽。通過五個界別的和諧,集合家庭及群體的和諧,最終集成全社會的和諧。有趣的是,任何人在五倫之中均屬多重的角色。這是超越狹隘的社會階級和階層觀念,以包容的精神劃分人際關係。
儒家為了促成五倫的和睦,提出五常作為個人行為的準則。用現代的解讀:仁---仁慈愛心,義---公平正義,禮---尊重禮貌,智---知識智慧,信---誠實守信。有高尚的行為---五常,才可能建立良好的人際關係---五倫。所以五常是五倫和睦的必要條件。
儒家還以高尚的思想道德指引五常的行為,提出樹立思想精神上的八德。用現代的解讀:孝---孝敬長輩,悌---同胞友愛,忠---光明正大,信---誠信精神,禮---禮貌文明,義---公道正義,廉---高尚廉潔,恥---愛憎分明。有高尚的思想道德,才有高尚的行為。所以,八德是指導五常的思想精神。
儒家提出了界定人際關係的五倫,踐行人際和諧的五常以及指引高尚行為的八德。這三方面相聯相承,是建立人與人、人與社會和諧的根本條件。除此之外,儒家還從政治、經濟、道德等意義上,作出人與社會關係的一些主張。例如:
“己所不欲,勿施於人”。這種政治意義上的主張,對維護人與社會和諧有重要作用。這應當成為現代自由、民主理念的前提條件,則可以令自由,民主理念更臻圓滿。
“生財有大道,生之者眾,食之者寡。為之者疾,用之者舒,則財恒足”。社會財富的創造和享用,應當是製造者多,消耗者少;創造的人奮發,消費的人節儉,則社會財富才可保持充裕。這經濟意義上的主張,不僅符合經濟原則而且因為社會財富充裕促使人與人、人與社會更和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