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理“釘子戶”
無論對大小券商而言,過去瘋狂拉項目、盲目申報IPO企業占位的投行思維已經不適用當前的監管風格。
12月8日,證監會發行監管部發布兩則發行監管問答,對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申請的反饋回復時間、中止審查、恢復審查、終止審查及預先披露等有關規定進行了修訂。其中,明確表示,發行人更換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資產評估機構無需中止審查,發行人中止審查事項消失後,發行人及中介機構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提交恢復審查申請;不屬於監管問答規定的中止審查情形的,中國證監會在本監管問答發布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予以恢復審查。
這一政策打擊的正是,面對嚴苛的過會率準備不充分而想“避風頭”,以及一些靠更換中介機構中止審查賴在隊伍裡的擬上市企業。據記者統計,目前IPO排隊企業中,中止審查的有63家,由已受理變為中止審查的有5家,更多的擬上市企業是在已反饋階段變更為中止審查。
也正因為如此,常態化的發審節奏面前,不少企業打了退堂鼓。經濟觀察報記者從一家券商處獲悉,該券商近期就有一家保薦的企業主動打電話要求暫緩上會,以暫避風頭。
一位資深投行人士表示,除了近期過會率降低,企業出現上述行為還緣於兩個原因:首先由於前期新股發行速度並不快,很多企業和券商便抱著邊排隊、邊更新材料的心理提前準備,新股發行速度加快,時間就顯得比較緊;其次,在審核過程中反饋的要求核查事項多,或者要求取得的外部文件多,時間周期較長。
這也是一部分投行工作的短板。比如說招股書,上述中介機構合夥人舉例道,海外上市,從中介機構進場就開始寫,在國內快申報的時候再趕著寫,如果一開始就寫,分成相應的專題去做專門的討論,那就有計劃、有時間把工作做得好一些。“臨時抱佛腳,要交材料了才這裡抄一點,那裡抄一點,怎麼趕得及”。“老拖著變成‘釘子戶’現在不行了。證監會要求,要麼撤回材料,要麼就上會審核”。胡欣表示,這對於項目組的工作節奏影響太大了,報中止的一般都是有問題的,解決不了,要麼換券商,要麼就得恢復審查,相當於直接槍斃這個項目。併購被否,有二次上會過的;IPO被否,很少見過有二次上會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