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世界上沒有一個國家認為台灣不是中國的一部分。同中國大陸建交的國家都認識到台灣屬於中國的一部分;同樣,同台灣當局建交的國家都是把台灣當局看作是中國當局的代表,而沒有任何國家承認台灣是一個國家;
第五,今天台灣出現了“台獨”分裂勢力的動向,堅持“台獨”政治主張的民進黨當局在獲取台灣管制權力之後,尚沒有在政治和法理程序上實現台灣獨立,台灣屬於中國一部分的法理狀態沒有出現任何變更。
中國大陸已經在香港實現了“一國兩制”的構想。我們也可以從“一國兩制”架構裡去認識台海兩岸的未來。“一國兩制”在香港和台灣的運用有相同點也有不同點。所謂的相同點就是不管是香港或台灣,都是中國領土的一部分。未來“一國兩制”方針的實施要點就是“去主權、留治權”,一個國家只有一個主權,主權不能分享,主權也不能分割。中國大陸是中國的主體,擁有中國99.6%以上的國土,擁有98.3%以上的人口,90%以上社會經濟的佔有比,在國際社會普遍的認同。因此中國大陸擁有中國的主權的法理依據是非常充分的。在“一國兩制”下給台灣有充分的自我管理的政治空間,是為了尊重台灣人民長時間以來形成的政治文化習慣,保護台灣人民長期以來形成的運作方式。台灣與香港之間所運用的兩制可以不同。香港原來是在英國的殖民當局管理下,並不存在主權的問題。1997年香港回歸,只是英國殖民當局退出其在香港的治權,而中華人民共和國接受了香港的治權,並賦予了“一國兩制”的政治特徵,以實現香港人民的自治。
正如前所述,原民國政府已經在1949年10月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的同時,退居台灣島,作為中國舊政權的殘餘存在於台灣。但是,當時的國民政權並不願意輕易接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的事實,在台灣島上,繼續以中國政府的代表自居,使得兩岸關係至今未有解決。儘管至今尚有少部分國家繼續保持對台灣的承認,但是國際社會的大多數都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中國的代表。為了和平解決兩岸在政治上互不相讓的對立,“一國兩制”是符合兩岸利益的一種妥協。台灣需要接受1949年中國政治結構變更的事實,中國大陸需要在“兩制”的框架內,給予台灣更大的政治和法律自治權。這一政治架構不影響主權統一的權利分治,實現兩岸的和平統一。台灣方面如果認真思考“一國兩制”的積極意義,認可一個中國框架,就可以充分享受台灣自治權利,兩岸的和平統一就會實現。 這樣既維護了台灣利益,又維持國家統一的目標,是兩岸實現雙贏的結果。
此外,塑造兩岸和平統一的環境,關鍵不是我們說了什麼做了什麼,而是在於我們中國大陸在過去的20年中,經濟出現了突飛猛進的發展,這是中國實現和平統一的基本條件。正是中國大陸的迅速發展,曾經的亞太地區是把包括台灣地區在內的亞洲四小龍作為經濟發展的楷模,今天的亞太地區則形成了以中國大陸為中心的區域架構下的市場聯結機制,台灣則成為中國大陸經濟體對外輻射過程中的一個重要環節。這是今天能夠推動兩岸實現和平統一的經濟、物質基礎。沒有中國經濟發展本身,沒有中國夢的實現過程,談不上能對台灣實現和平統一。
中國大陸的經濟持續高速的發展,將會帶來增加大陸人民自信心,也會增加台灣人民對大陸發展的信心。這兩個信心的出現將會更好地為兩岸實現和平統一帶來巨大的內在動力。
現在中國大陸經濟中心的效應已經充分顯現,社會中心與政治文化中心的效應也會逐漸顯現出來。台灣本來就是區域架構裡面的邊緣,這是台灣的地緣政治結構所決定的。若要實現兩岸的和平統一,在推進統一的過程中的所有階段性發展,離不開經濟和社會的發展帶來的物質基礎,離不開構成社會本身的人文凝聚力。我們已經看到,在兩岸經貿關係發展歷經了30多年的歷史,大陸和台灣之間在經濟領域的融合相互依賴的程度已經是非常密切的。因此,經濟、社會和文化的融合決定了台灣離不開大陸,也決定了台灣總有一天要回到祖國的懷抱,這就是我們能夠堅持和平統一方針的一個關鍵點。
另外,十九大報告中還提到了“六個任何”的文字表述對台灣分裂行徑的嚴峻態度。這是習近平總書記在最近三次涉台講話中,用完全一摸一樣的文字來敘述中國大陸對台政策,宣示了對“台獨”傾向所劃出的紅線。應該可以看出習近平總書記以及中共中央對台政策的力度與決心。需要指出的是,“六個任何”的提法最初是來自於2005年3月中國人大通過的《反分裂國家法》中的第八條,用非和平的手段處理問題的條件,在該法律條文中曾提出兩個任何。而在習近平的講話中,用中文修辭的方式連續使用了“六個任何”的表述方式,這不能不說中國大陸反對“台獨”的決心是非常明確的,也是非常堅定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