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如果未來蔡英文當局要想從“憲法”角度提出替代性論述的話,您認為,目前蔡當局的“憲法”論述存在哪些模糊之處?或者說,在哪些方面需要進一步明晰化?
王英津:大家知道,增修前的“中華民國憲法”是“一中憲法”,這毫無疑義,但七次增修後,其“一中”屬性漸趨模糊,台灣不同政治力量可以根據各自需要對其進行不同的解釋,即既可以向“一中解釋”,也可以向“獨台”解釋,還可以向“台獨”解釋。這樣一來,要看清蔡當局“憲法”論述的真相,就必須要跟蹤其“憲法”論述的後續內容。具體而言,有三個方面亟待進一步觀察。
第一,對“憲法”內涵如何解釋。如果蔡當局借“中華民國憲法”中“一中”內容的模糊性,強調“中華民國憲法”的本土化或台灣化,凸顯“一邊一憲”或“兩國兩憲”,那麼其“憲法”論述就是“台獨”論述。如果蔡英文堅持“中華民國憲法”的“一中”性質,堅持兩岸同屬一個中國框架,且堅持自身的唯一合法性,那麼,其“憲法”論述就是“一中”論述。
第二,對“領土範圍”如何界定。蔡當局所指的“中華民國”,其領土範圍是包括大陸和台灣,還是僅僅及於台澎金馬?若為前者,那麼其“憲法”論述就是類似於國民黨的“大一中”論述;若為後者,即主張“中華民國是一個主權獨立國家”,且領土主權範圍不及於大陸,故意切斷兩岸的“一中”連結,使兩岸關係變成“國與國”關係,那麼其“憲法”論述就是“台獨”論述。
第三,是否堅持己方“憲法”的唯一“法統”地位。蔡英文在接受“中華民國憲法”的同時,是否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的合法性至關重要,這是考察其“憲法”論述性質的又一重要指標。堅持己方憲法唯一“法統”地位的實質是堅持“單一主權”、“單一外交”和“一國一府”,這是兩岸政權之爭的重要體現。只有互不承認對方“憲法”的合法性,堅持“一中一憲”,方可將兩岸爭議維持在一個中國框架內。否則,就會出現“一中兩憲”,導致“一國兩府”或“兩個中國”。
除此之外,研究蔡英文的“憲法”論述,還應與她的其他兩岸關係論述結合起來通盤考察。譬如,蔡英文的“維持現狀”論述,也是一個似是而非的模糊論述,究竟要維持一個什麼樣的“現狀”?眾所周知,兩岸三方對於“現狀”的認知和解讀並不相同,大陸認知的現狀是兩岸同屬一個中國框架;國民黨認知的現狀是兩岸同屬一個中國架構,但強調一個中國是指“中華民國”(至少在法理上如此論述);民進黨認知的現狀則是兩岸“一邊一國”。那麼,蔡英文要維持的“現狀”是上述哪一種現狀?事實表明,蔡英文所指的“現狀”是指兩岸“一邊一國”,其立場和主旨是,在不放棄“台獨”的前提下,軟化兩岸對抗,維持其想要的狀態。過去論述和行動均表明,蔡英文的“台獨”立場並未發生變化,有所調整的僅僅是“台獨”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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