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堅決撤換不盡職的村書記
意見要求,防止封建家族勢力、地方黑惡勢力、違法違規宗教活動侵蝕基層政權,干擾破壞村務。
大力整頓貧困村軟弱渙散黨組織,以縣為單位組織摸排,逐村分析研判,堅決撤換不勝任、不合格、不盡職的村黨組織書記。
——對扶貧幹部、基層幹部提拔使用
意見提出,對如期完成任務且表現突出的貧困縣黨政正職應予以重用,對在脫貧攻堅中工作出色、表現優秀的扶貧幹部、基層幹部注重提拔使用。
此外,對奮戰在脫貧攻堅一線的縣鄉幹部要落實好津補貼、周轉房等政策,改善工作條件。全面落實貧困村幹部報酬待遇和正常離任村幹部生活補貼。
——中央巡視機構組織開展扶貧領域專項巡視
意見要求,減輕基層工作負擔,減少村級填表報數,精簡會議文件,讓基層幹部把精力放在辦實事上。嚴肅查處貪污挪用、截留私分、虛報冒領、強占掠奪等行為。
此外,把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作為巡視巡察工作重點。中央巡視機構要組織開展扶貧領域專項巡視。
來源:中國新聞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