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四川省西充縣政府網站掛出的一份某鄉2018年脫貧攻堅督查方案中,竟然把“迎檢”列為督查內容之一,提出“鄉黨委、政府根據工作需要,以貧困人口退出為目標,組織1至2次集中督查,查退出標準、退出程序、退出檔案、退出滿意度,宣傳政策,演練群眾迎接檢查及評估的準備情況”。
“演練群眾迎接檢查及評估的準備情況”,真可謂“上有政策,下有對策”。當“迎檢”的招數高過了督查檢查考核的水平,一些不合時宜的方式還能發揮多大作用?
對此,宋偉建議各地按照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的《關於統籌規範督查檢查考核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改進督查檢查考核辦法,如《通知》所提出的,“必要的記錄、台賬要看,但主要看工作實績,不能一味要求基層填表格報材料,不能簡單以留痕多少評判工作好壞”。
意見反饋真正“奔著問題去”,同時也不能忽略亮點
“對××重視不夠,需要加強”“××尚不健全,需要完善”……許多基層幹部反映,以前在一些督查檢查考核的意見反饋中,常見這樣大而化之、含混模糊的語句。本該發現問題,有的督查檢查考核卻發現不了或者未能指出具體問題;有的督查檢查考核人員甚至成了地方政績的聽眾和讀者,為一些形象工程“背書”。如今,雖然這樣的問題已大為減少,但也存在另外一種需要警惕的傾向。
有的反饋“避重就輕”。媒體曝光的一些地方、部門的熱點問題中,有一個共同特點:這些地方、部門相關工作曾被多個部門多次督查,卻未奏效。類似問題的原因很多,可督查者沒有當成大問題、真問題指出。甚至有的督查建議是“大問題不夠,小問題來凑”。貴州省赫章縣一名幹部說,他們接到一份督查情況反饋,沒有指出他們最急需指導的地方和最急需改進的問題,卻指出報告材料表述中有邏輯錯誤、相關材料格式不符合規範等問題。
有的督查檢查考核人員並非把促進工作放在第一位,而是為督查而督查、為檢查而檢查。一些基層幹部反映,有的督查人員對幹得好的工作和成功經驗視而不見,總說“我們就是來發現問題的”,但往往盯住的都是“格式不規範”等無關痛癢的小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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