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採購是去紐約曼哈頓,司機接了她和其他幾位買手後先去見老板,老板給大家分發商場信用卡,再讓他們去購物,過程順利。
三天後第二次採購,老板安排去維吉尼亞州的一家商場購物,不料一走出商場就被警察逮捕。後來才得知自己和其他三名買手被當成盜竊信用卡團夥,被控信用卡盜竊、信用卡詐欺、收受贓物、身份盜竊等罪名。
“我就是單純在網上找個工作,不明白怎麼就成了犯罪分子。”被捕後,邵某哇哇大哭,另外三個買手還包括自己的丈夫。
被關押了8天後,邵某試圖聯繫老板,但發現老板已經退出微信群,無法重新加為好友,也沒有手機號碼等其他聯繫方式。
此時的邵某才發現自己掉進了圈套成了“槍手”:老板住哪、真實姓名是什麼,都不知道,甚至連張照片都沒有。
找陌生人當“槍手”是詐騙集團慣用的伎倆。案件中的商場信用卡雖不是銀行信用卡,但也容易被偽造,不法分子為了能得逞,第一次或前幾次直接為買手提供真卡,讓其放鬆警惕,之後再換成盜竊或偽造的卡。
這樣一來,受雇的華人買手在購物時將面臨著很大法律風險。
邵某希望用親身經歷給其他找兼職的華人和留學生提個醒,不要因為應聘的門坎低就做買手。
此外,她還提醒做代購買手的人不要輕信“認識櫃員、能買到9折或85折的名牌”等說辭,“說不定都是這些所謂的‘老板’把買回來的東西轉賣給代購,警察一旦查到都有牢獄之災。”
目前邵某被控信用卡盜竊、信用卡詐欺、收受贓物、身份盜竊等多項罪名。除了官司,她也擔心自己正在進行中的綠卡申請會受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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