興業銀行首席經濟學家魯政委在接受證券時報記者採訪時表示,若讓LPR“動起來”,要進一步培養其市場化報價機制。結合國外LPR改革的經驗和教訓看,引導LPR與貨幣市場利率加強聯動,由金融機構根據對市場利率和貸款風險定價的綜合考慮進行自主報價更為合適。
“國外LPR改革的經驗並非都是成功的,也有一些教訓值得我們汲取。”魯政委稱,美國最早出現LPR,但隨著利率市場化的發展,目前LPR主要應用於對小微企業的貸款定價參考,在整體工商貸款中的應用比例已降到10%左右。相比之下,大中型企業並不太接受LPR的貸款定價參考,更多選擇參考倫敦同業拆借利率(Libor)等,這主要是因為美國的LPR利率相當於與聯邦基金利率浮動釘住(在聯邦基金利率基礎上加300個基點),降息時貸款成本下降慢,對企業來說貸款成本支出較為剛性,且沒有基於LPR的利率風險對衝衍生工具。
因此,魯政委建議,LPR若直接與政策利率掛鈎在國外的實踐中已表明不太成功,我國貸款利率並軌的核心目的是讓貸款利率更有彈性,所以LPR更可行的改革方式是讓其與貨幣市場利率增強聯動性,選擇更反映真實交易水平的貨幣市場利率作為LPR的參考利率進行報價。
“1年期的同業存單利率(NCD)和銀行間存款類金融機構7天期質押回購加權平均利率(DR007)作為LPR的參考市場利率較為合適。”魯政委稱,前者可避免銀行資產負債兩端過度的基差錯配,後者則同時需要考慮期限利差。
明明則認為,LPR改革的大方向可以參考上海銀行間同業拆放利率(Shibor)的改革經驗。一方面,取消公布貸款基準利率本身利於促進LPR彈性的增加;另一方面,要逐步培養商業銀行的市場化定價能力,但這背後是銀行風控、IT系統、定價等多方面能力的綜合體現;此外,要發展與LPR有關的相應產品,通過活躍產品的市場交易也可提高報價的彈性。
“利率並軌+降息”惠及
企業融資成本下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