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7月10日電/中國證監會9日發布消息稱,《關於在科創板註冊制試點中對相關市場主體加強監管信息共享 完善失信聯合懲戒機制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已於近日發布。這是首個專門聚焦特定金融領域信息共享與失信聯合懲戒的信用監管文件。
《意見》明確,加強科創板發行上市審核、發行註冊所需的部際監管信息查詢,加強失信信息推送。針對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相關部門依法依規實施十一項懲戒措施。
明確四項工作機制
《意見》從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頂層設計著手,主要從加強部際信息共享和失信聯合懲戒兩方面著手,明確了四項工作機制。
一是加強科創板發行上市審核、發行註冊所需的部際監管信息查詢。證監會、上交所依托發改委、人民銀行、市場監管總局等部門建立的信用信息系統,獲取發行人、上市公司、中介機構及相關人員的信用信息、征信信息、公示信息。
二是加強失信信息推送。在科創板註冊制試點中,將證監會及交易所對發行人、上市公司、中介機構及相關責任人員作出的行政處罰、市場禁入、監管措施、紀律處分、刑事移送等失信信息,及時推送給發改委、人民銀行、市場監管總局等部門,納入其管理的信用(征信)信息平台。
三是證監會、上交所在科創板審核註冊過程中,發現發行人、上市公司及相關人員在其他領域、其他部門存在違法失信記錄的,將其作為履行審核註冊職責的重要參考。
四是發改委、人民銀行、市場監管總局、國資委、銀保監會、民航局、國鐵集團等單位,依法依規對科創板註冊制試點中存在騙取發行註冊、信息披露違法、違反保薦或證券服務相關規定的相關責任人員,實施十一項失信聯合懲戒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