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0月17日電/據海關發布官微消息,根據中國相關法律法規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和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農業與農村發展部關於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輸華乳品動物衛生和公共衛生條件議定書》,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准許越南乳品進口。越南進口乳品應符合《越南輸華乳品檢驗檢疫要求》(見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越南輸華乳品檢驗檢疫要求
海關總署
2019年10月16日
附件
越南輸華乳品檢驗檢疫要求
一、檢驗檢疫依據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動植物檢疫法》。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和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農業與農村發展部關於越南社會主義共和國輸華乳品動物衛生和公共衛生條件議定書》。
(三)《進出口乳品檢驗檢疫監督管理辦法》。
二、准予貿易的乳製品範圍
越南輸華乳品是指以經過加熱處理的牛乳為主要原料加工而成的食品,包括巴氏殺菌乳、滅菌乳、調制乳、發酵乳、幹酪及再制幹酪、稀奶油、奶油、無水奶油、煉乳、乳粉、乳清粉、乳清蛋白粉、牛初乳粉、酪蛋白、乳礦物鹽、乳基嬰幼兒配方食品及其預混料(或基粉)等。
三、加工企業註冊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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