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節約資源、降低消耗、引導綠色消費出發,條例明確,餐飲經營者、餐飲配送服務提供者和旅館經營單位不得主動提供一次性用品,並應當設置醒目提示標識。一次性用品的詳細目錄由市城管委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並公布。
違反規定主動提供一次性用品的,由城市管理綜合執法部門責令立即整改,處5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再次違反規定的,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
同時,本市將採取措施逐步推行淨菜上市,具體辦法由市商務部門會同市農業農村部門制定。新建大型蔬菜果品批發市場、農貿市場、物流配送中心的,建設單位應按照規劃、標準同步配置廢棄蔬菜、果品就地處理設施。
超市商場不得使用超薄塑料袋
海量快遞包裝垃圾帶來的環境問題已不容忽視。條例規定,快遞企業應使用電子運單和可降解、可重複利用的環保包裝材料,減少包裝材料的過度使用,鼓勵其採取措施回收包裝材料。同時要求,在本市銷售商品的電子商務經營者應選擇使用環保包裝材料的快遞企業。
此外,禁止在本市生產、銷售超薄塑料袋。明確超市、商場、集貿市場等商品零售場所不得使用超薄塑料袋,不得免費提供塑料袋。
違規使用超薄塑料袋的,將由市場監管部門責令立即整改,處5000元以上1萬元以下罰款;再次違反規定的,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