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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法後,緊急狀態宣布權到底是什麼?
http://www.CRNTT.com   2020-03-14 08:08:15


 

  日本《學校保健安全法》規定,只有學校的法人代表有權宣布以預防傳染病為目的停課。公立學校的法人代表是各地方政府教委,私立學校法人為各學校設立者,因此是否響應首相及文科省的要求由各地教委和學校自行判斷。

  廉德瑰對此進一步解釋稱,“日本地方自治,地方行政長官是普選產生,不是中央任命的,不對中央負責,政策不受中央影響,中央也無權命令地方,更無權罷免地方行政長官。所以北海道做什麼,跟安倍內閣沒關係。”廉德瑰說,“比如中央要求學校放假,根據地方自治法,各縣都沒有義務執行。中央的政策都是指導性和建議性的。”

  正是因為政府的上述要求沒有法律上的強制性,安倍便試圖通過修改“特措法”來落實疫情防控。在首相發布緊急狀態宣言後,日本各都道府縣知事就能夠“依法”要求民眾避免外出、學校停課、限制使用娛樂設施等。

  什麼時候可以宣布緊急狀態?

  廉德瑰認為,新冠疫情不在之前日本法律規定的範圍內,所以要修改法律將其納入法律規定範圍內後,才可以宣布緊急狀態。“一旦依法宣布緊急狀態,就有法律效力,地方政府也必須執行。”

  宣布緊急狀態,是在國家因災害等原因造成運營危機時,政府為了應對緊急狀態而制定啟動特別法。就日本來說,二戰後政府宣布緊急狀態的情況極少。

  2011年3月11日發生東日本大地震及海嘯,隨後發生福島核電站核洩漏事故時,當時執政的民主黨政府曾宣布啟動緊急狀態的特別措施法,但日本也沒有全境實施緊急狀態,僅是震區採取緊急避難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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