弗洛依德所生活禁欲風氣盛行的維多利亞時代,不被允許的欲望會被壓抑到無意識的層面上,一般只能通過症狀、口誤、夢來裡面冒出。弗洛依德也認為,在日常生活中不被允許的欲望也能夠通過詼諧笑話來表達,這種形式的表達既能夠釋放無意識欲望,又能夠有更少可能性冒犯到他人。
但是在今天我們看到的似乎是第三種情況:在現實中被壓抑的內容(性別歧視言論等)在互聯網上被表達,而一些在社會中更不被接受的內容在等更為匿名、隱秘的暗網中被表達了。也就是說互聯網像夢、症狀、口誤和笑話那樣,是一個供無意識得以成像的場所。
這一點和東浩紀在《公共意志2.0——盧梭、弗洛依德、谷歌》有提及到,他認為推特上碎碎念和在公共空間上深思熟慮的發言不一樣,它是關於無意識的語言。但這並不是說網上的發言和行動直接就是無意識的真相。
弗洛依德區分了夢顯示的圖像和夢的潛在思想,夢的顯像只有經過闡釋之後才能發現它背後的潛在思想。網上匿名的發言和行動相當於夢的顯像,當事人做了,但他並不知道自己做了什麼,或者說只是賦予了一種犬儒的解釋(“道理我都懂,但我只是想要點樂子”),但是這些事情顯然並不簡單,他們做的事情可能和他們的的理念相悖,會陷入不安和內疚之中,但為什麼還是會去做呢?
這些可怕的行為背後的欲望連本人都不知道,它依然是需要去問詢的東西。而將深層的無意識欲望轉化成可以看到的圖像的過程弗洛依德稱為“夢的工作”,這種轉化的工作在互聯網中可能是由通訊技術和網絡社群的制度來完成的。
於是,我們不能簡單地將欲望(尤其是性欲)理解成本能,性欲是與話語(包括社會文化、律法、制度、技術等等層面)緊密聯繫在一起的,是後者將衝動轉化為可以被觀察到的東西,甚至可以說人們在意識層面感受到的性欲是話語塑造出來的。
齊澤克談到教會和戀童癖的關係(他引用了Garry Wills的書)時說,那些誘拐幼童的教父不是因為戀童才當上了神父,真相遠遠更加變態和黑暗:這種變態是教會本身的體制性秘密,原來是異性戀的人在進入教會之後變成了同性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