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一部法律都是留有遺憾的作品。”崔建遠說:“即使一些條文表述得不盡如人意,作為解釋法律之人,要比立法者聰明,要把立法在這一方面表現不如人意的地方給補上。”
這一段時間,楊立新看到一些媒體仍把民法典稱為“民事權利宣言書”,他有自己的看法。
“宣言只停留在口號上。過去把民法通則叫作民事權利宣言。它雖然列了很多權利,但這些權利如何行使,如何保護,並沒有太細的規則。”楊立新解釋,“民法典不止是宣言。民法典已經規定了具體規則,是真正的民事法律。”
參與編纂民法典這幾年,孫憲忠黑發添霜。有一次,他看到盛開的月季,感慨地在朋友圈裡寫下一首小詩。他在結尾寫道:賞花的人兒啊,興高采烈地來了去了,不必知道種花的已經憔悴了。種花的人兒啊,能看到這鮮花盛開,他枯耗的心力得到了最佳的回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