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5月30日電/2020年5月28日,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表決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民法典設7編,依次為總則編、物權編、合同編、人格權編、婚姻家庭編、繼承編、侵權責任編,以及附則,共一千二百多條。
光明網發表時評人然玉文章表示,回溯的整個誕生歷程,可以說一路坎坷、感慨良深。相關制定工作數次啟動,又幾經擱置。這就樣走走停停,六十年彈指一揮間。直至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一錘定音,提出“編纂民法典”的重大立法任務。這之後,又經過數年艱苦努力,調動最精銳專業力量、凝聚最廣泛社會共識之後,以“保護私權利”為宏旨的民法典終於通過。
法典之名,厚重恢弘。民法典是“社會生活百科全書”,是民事權利的宣言書和保障書。一部民法典,整合、編訂了《民法總則》《物權法》《合同法》《婚姻法》《繼承法》《侵權責任法》等等。從某種意義上說,民法典無所不包、宏大龐雜,但也綱舉目張、條分縷析。它事關公民生活的方方面面,甚至其本身就是建構生活範式的基石之一。
民法典整個編纂進程備受關注,其中有關“高空拋物”“設立離婚冷靜期”“土地權屬制度”等均成為了熱門話題。可以說,就相關事項,民法典充分回應了民眾訴求、以立法專業主義定紛止爭。當然也應該看到的是,這些熱點其實只是民法典的“技術性細節”。其在整體層面的影響力和必將釋放出的價值,遠不止於此。
文章分析,從宏觀脈絡上看,民法典最大意義之一,就是宣示了對於私產、私權的力挺。民法典明確,“國家、集體、私人的物權和其他權利人的物權受法律平等保護,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犯。”讓有恒產者更有恒心,民法典給所有人吃下了定心丸。這是對改革開放多年成果的法律確認,也從根本上讓民眾堅定了信心。民法典,是用以規範平等主體之間司法關係的法典。置於現實背景下,其中關於政府與市場、公權與私權邊界的清晰厘定,振奮人心。
文章指出,事關基本權利、基本規則、基本制度,民法典的出台,系統化檢驗和升級了民事法律體系,以國之重器開啟善法良治,自此可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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