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6月4日電/據上海證券報報道,6月3日晚,證監會發布《關於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掛牌公司轉板上市的指導意見》(下稱《指導意見》),新三板轉板制度正式出爐,多層次資本市場體系由此貫通。當晚,上交所、深交所雙雙表示,將在中國證監會的部署下,全力支持轉板上市相關制度建設。
上交所表示,科創板、新三板、創業板都是多層次資本市場有機的組成部分,相輔相成、有序銜接,堅守各自定位、錯位發展。今年,新三板改革正式落地,轉板機制構建起了多層次資本市場的鏈接通道,對促進各板塊之間的協同發展具有重要意義。科創板作為試點註冊制的先行先試板塊,已經開展了近一年的註冊制審核工作,積累了一定經驗;創業板也即將正式開啟存量市場推行註冊制的試點。註冊制在科創板和創業板的推行為新三板推出轉板機制奠定了制度基礎。
深交所表示,建立轉板上市機制是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的重要舉措,對促進多層次資本市場協同發展具有重要意義。
上交所還指出,目前,掛牌公司到滬深交易所上市需履行從新三板摘牌並經證監會重新核准或註冊程序,在IPO審核過程中與其他企業無差異,摘牌再上市顯著增加企業成本,而轉板制度可有效降低企業上市成本。轉板上市屬於股票交易所場所的變更,不涉及公開發行股票,無需攤薄股份,可降低企業到交易所上市成本,便利中小企業利用資本市場進行直接融資。
《指導意見》明確,轉板上市屬於股票交易場所的變更,不涉及股票公開發行,依法無需經中國證監會核准或註冊,由上交所、深交所依據上市規則進行審核並作出決定。上交所、深交所建立轉板上市審核溝通機制,確保審核尺度基本一致。上交所、深交所、全國股轉公司建立轉板上市監管銜接機制,就涉及的重要監管事項進行溝通協調,及時妥善解決轉板過程中出現的各種新情況新問題。
對此,上交所表示,將按要求對需要交易所明確規定的內容做好制度供給,進一步明確轉板上市相關規則。同時,接下來也將建立完善包括轉板上市審核溝通機制、轉板上市監管銜接機制等;共同大力開展轉板上市制度的推廣宣導工作,積極支持符合條件的新三板精選層掛牌公司至上交所科創板轉板上市。
深交所也表示,將按照中國證監會統一領導,在平穩有序推進創業板改革並試點註冊制工作同時,認真做好轉板上市各項準備工作,明確細化相關制度安排,優化完善相關溝通機制,支持符合條件的新三板精選層掛牌公司至深交所創業板轉板上市,為構建多層次資本市場鏈接通道、增強金融服務實體經濟能力做出貢獻。
上交所明確,待公司完成轉板後,便應視同於科創板和創業板IPO上市公司,根據交易所的規定進行再融資等一系列資本運作。
至於轉板制度未來會否推廣至其他板塊,有市場人士認為,改革成效需經過一段時間的市場檢驗和鞏固,再行研判推廣到其他板塊的必要性和可行方式。(⊙記者 時娜 祁豆豆 ○編輯 全澤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