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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新浪網) |
中評社北京8月9日電/據新華社報道,作為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依法行使職權的重要制度保障,全國人大組織法修正草案和全國人大議事規則修正草案8日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審議。吸收新經驗新成果,適應新情況、解決新問題,兩部草案的諸多亮點引人注目。
全國人大組織法修正草案增設“總則”一章
全國人大組織法是關於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組織和工作的基本法律,這部法律的頒布施行,對於完善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的組織制度,保障最高國家權力機關依法行使職權,發揮了重要作用。
據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主任沈春耀介紹,全國人大組織法制定比較早,此次修改建議按照多年來行之有效的立法慣例,增設“總則”一章,增加規定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的性質和地位。
“總則”一章明確堅持黨的領導和人大工作的指導思想,明確人民當家作主原則,明確依法治國原則,明確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的組織原則,還增加了關於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對外交往的規定。
完善專門委員會、常委會工作機構設置等規定
全國人大組織法修正草案根據實際情況,明確列舉全國人大現有的10個專門委員會名稱。草案對全國人大憲法法律委承擔推動憲法實施、開展憲法解釋、推進合憲性審查、加強憲法監督、配合憲法宣傳等工作職責作了規定。
此外,草案根據目前實際,明確規定了全國人大常委會設立法工委、預算工委和其他需要設立的工作委員會。增加規定常委會辦公廳、各工作委員會為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行使職權提供服務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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