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平衡“可控匿名”成關注焦點
範一飛也提出,數字人民幣具有數字化特征,並不完全適用實物現金流通監管規則,需擬定專門針對數字人民幣的監管要求,做好數字人民幣流通環境建設,同時隨著數字人民幣發行流通體系逐步成熟,應及時完善相應法律法規。
陳文表示,數字人民幣的“後台實名,前台自願”的可控匿名為反洗錢、反恐怖融資以及反偷稅漏稅等合規監管工作的開展創造了有利條件。同時零售支付數據是驅動數字經濟創新的重要生產要素,監管也應當制定相應數據分級使用規劃,推動個人數據隱私保護下移動支付數據的合理規劃使用。
MOAC區塊鏈創始人和井通科技CEO周沙表示,法律上如何界定數字人民幣可控匿名的程度是國內外各界關注的焦點。數字人民幣需要在滿足消費者對隱私需求的同時,又要確保符合“三反”的要求,能否找到這個各方接受的平衡點將會影響其未來國際化的前景,也將會影響到消費者對數字人民幣的使用熱情和接受程度。他表示,數字人民幣將會受到來自世界各國CDBC(央行數字貨幣)項目的競爭壓力,這些壓力將會是推動數字人民幣進取向前、克服諸多困難與挑戰的重要動力之一。
“展望未來,數字人民幣仍面臨如下挑戰。一是客戶使用體驗和接受度,能不能真正用起來,二是數字人民幣系統的安全和效率,能不能支持十四億中國人使用,三是數字人民幣能否發揮其天然便於跨境支付的特點,走出國門應用。”鄒傳偉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