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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中介換個馬甲繼續騙 被坑的年輕人太難了
http://www.CRNTT.com   2020-10-30 15:41:54


  中評社香港10月30日電/據中國青年報報道,一些黑中介換個馬甲繼續行騙

  租房被坑的年輕人太難了

  “我在成都讀了4年書,許多朋友都在這裡,其實本想一直在這裡生活下去,現在真的要重新考慮一下了。”夏麗麗孤零零地站在一片狼藉的出租屋裡,被身材高大的男人女人團團包圍,她身後是被扔得七零八落的個人物品。“明明是自己已經簽完合同付完錢的房子,現在卻好像是自己賴著不走”。

  當收到房東發來要她即刻搬離的電話通知時,她嘗試協商,但等待她的卻是房東破門而入,還有隨即被斷水斷電的房屋。一片漆黑裡,她依靠手機前置微弱的光亮在雜物間裡翻出幾只蠟燭,又去附近的超市買了打火機。

  “這都持續多少年了呢?我維權有用嗎?”去年在成都畢業的代維提起通過中介樂伽租房的經歷仍淚眼婆娑,“就是很痛苦啊,當時一次性交了一年的房租,2.6萬多元,只住了3個月,就被要求5天內搬出去,我抗爭過,沒有結果,後來我還是搬了。”

  “我本身就是外地人,錢都是爸媽借的,不敢和爸爸媽媽說,爸爸前幾天就因為心臟不好住了院。”代維情緒有些激動,“我在網上維權,很多人質疑我為什麼要找中介,為什麼要一次交那麼多錢。其實我想嗎?我在高新區找了半個月房子,找遍了網絡各個角落,沒找到一個房東,房子都在中介手裡,稍微好點的房子就只能一次性交一年房租,我沒有其他選擇。”

  讓代維沒有想到的是,今年剛畢業的妹子夏麗麗也“步入她的後塵”。在夏麗麗的身上,她看到自己的影子。夏麗麗也是一次性付給中介3萬多元的房租,然後開始被趕。不過夏麗麗更慘,只住了一個多月。

  許多房東和租戶都是受害者,卻開始互相激烈地折磨與撕扯。有租戶臨走時用水泥把下水道堵住,把窗戶砸碎;有房東去供電局把出租屋的賬號注銷,斷水斷電。

  “有人幸運地碰上講理的,損失對半承擔;碰上那些不講理的,就只能自認倒黴。”夏麗麗把住建部9月7日晚發布的《住房租賃條例(征求意見稿)》中第十一條關於“未經承租人同意,出租人不得擅自進入租賃住房”的截圖發給房東,房東迅速回複道:“我不管,趕緊給我搬。”

  “誰能告訴我該怎麼辦?”她不敢告訴在老家的父母,打算自己扛過去,“找個兼職或者貸款吧”。

  記者調查發現,9月7日,當時聯系她的業務員仍在朋友圈發房屋出租信息。一些業務員聚集起來討論“怎麼最後圈一波錢”。有律師建議夏麗麗起訴,但是她有些膽怯,“敗訴怎麼辦?”

  一些維權群紛紛建立了起來,一位維權群主給記者發來一份長長的統計名單,裡面光成都的中介公司就有50多家,應屆畢業生被騙數量占總人數的30%,“確實被騙的年輕人居多,并且這些公司的騙錢套路和樂伽一樣,都存在高收低租的現象”。

  光這位群主能接觸到的“受騙”租戶就有1萬多人,“每天人數都在增加,我現在知道的就有上百個租戶被迫攆出去。最奇怪的是,那些中介有的換個‘馬甲’又回來。那些法(定代表)人好多都是在農村找的年輕人。”比如說,一位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證上,是一個生於1998年的小夥子,家住在江西某個村。

  記者查詢工商登記信息可見,這位農村小夥子名下有8家公司。許多租戶和房東都心知肚明:“幕後的老板不就是來圈錢的,這和龐氏騙局有啥區別,拿著租客的錢,騙著房東的房子,然後一跑了之,留下一個替罪羊。”一位房東向記者訴苦:“現在莫名其妙房東都成了壞人,我們其實也只是想少賠點,有的房東家裡也不富裕,還要還房貸。”

  在成都做過數年中介的王強向記者透露,成都許多中介公司2019年才開始拓展長租公寓業務,甚至在“爆雷”前一個月內,仍在瘋狂地擴張,成立分公司,“幕後老板撈够錢就跑了”。

  “以前中介套路我們背上租房貸,現在中介高收低租圈錢,為什麼年輕人租房總是那麼難?”肖強無比懷念幾年前能直接找到房東租房的時光,起碼不會被騙這麼多錢,還影響征信。

  2018年,作為一個租房貸維權群的群主,肖強曾接受過記者的采訪,他的征信逾期問題被解決了,但他已經不指望錢能退回來了,“後來公司法人王四會找到了,不過他名下只有一輛車”。

  如今,肖強仍然能接到許多租戶詢問如何解決征信逾期問題的電話。很多租戶是發現自己用不了螞蟻花唄,才知道自己征信出了問題。

  代維嘆了口氣說,每年畢業生很多,希望大家擦亮眼睛。

  “租房光指望學生們擦亮雙眼是沒有用的,還需要市場監管部門負起責任來。”曾是受害租戶的一位律師建議,“目前對於高收低租長收短支的行為僅僅是列入住建部異常目錄,處罰力度不够。大多數受害人缺乏社會經驗,根本不知道從哪裡看到住建部公布的異常名錄。以北京昊園恒業公司為例,經營不到兩年,累計行政處罰21次,列入經營異常5次,罰沒金額達26萬。大量被坑租戶至今未獲得退款,相關起訴案件已經接近2000例,目前全部無法執行。”他建議,應該在行業內規範經營模式,特別是涉及長租公寓業務的公司,更需要提高公司注册門檻,“起碼要先在當地住建部門備案齊全才能開始經營。”

  而對於當前中介“換個馬甲繼續行騙”的現象,有租客《住房租賃條例(征求意見稿)》提出建議:“在處罰措施中建議增加對業務員的處罰措施,長租公寓爆雷企業業務員1年內不得從事房地產租賃和買賣行業,管理人員3年內不得從事房地產租賃和買賣行業,財務、高管5年內不得從事房地產租賃和買賣行業。”
  (應采訪對象要求,文中租客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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