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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0萬工傷賠償90萬給律師
http://www.CRNTT.com   2020-12-28 14:58:55


  中評社北京12月28日電/打贏了官司,本是好事,可到了支付律師費的時候,勝訴獲賠的一方卻怎麼也樂不起來。據新京報報道,2016年7月12日晚上11點左右,來自貴州惠水縣的楊昌茂在某公司承建的廣州市某工地工程車上卸貨時,被吊車鋼繩撞擊後,從車上摔倒在地,造成頸6椎爆裂性骨折,頸脊髓損傷並全癱。

  楊昌茂的兄弟委托廣州某律師事務所的律師辦理工傷賠償。今年9月6日,楊昌茂與用人單位簽訂賠償協議書,獲得一次性賠償款180萬元。根據協議,律所拿走90萬元作為律師費。楊昌茂親屬感到難以接受,多次找當事律師,試圖再拿回一些錢,但沒有得到回應。此事曝光後,引來熱議。

  這場由律師費引發的爭議,反映出了律師行業對工傷賠償案件“違規”實行風險代理收費的潛規則。所謂風險代理收費,通俗理解,就是律師打贏官司才收取律師費。

  若不考慮農民工維權的現實難度,只從法律角度講,對工傷賠償案件實行風險代理收費,也本就不合規——《律師服務收費管理辦法》明確禁止律師對工傷賠償案件實行風險代理收費。之所以禁止,目的就是為了保護受傷勞動者的切身權益,防止弱勢方成為擁有專業技能一方的“獵物”。現在看,確實存在這類隱患。

  但現實問題是,農民工群體很多經濟條件本就較差,一旦遭遇工傷,更是雪上加霜,事先可能給不起足夠的律師費。於是有些想維權又苦於沒錢支付律師費的農民工,就會選擇風險代理。這樣就可以等到官司打贏之後,按照賠償總額的一定比例支付律師費。如此一來,游走在灰色地帶的對工傷賠償案件風險代理,反而給很多農民工維權提供了實實在在的幫助。
 
  但該比例一般在10%至20%,法律也明確規定不能超過30%。該案中,涉事律師的風險代理收費比例高達50%,從實務經驗講,這確實有些高——不排除此類案件代理起來很繁瑣,但這麼高的收費比例,很容易給雙方後續的糾紛埋下了隱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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