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湖南省公安機關成功打掉一個企圖為外逃“紅通人員”跨境洗錢的地下錢莊團夥,主要犯罪嫌疑人鐘某被依法刑事拘留。這起案件線索是湖南省紀委監委在對彭旭峰的追逃過程中發現、移送公安機關立案偵查的。彭旭峰、賈斯語夫婦潛逃美國後,企圖通過鐘某等人經營的地下洗錢渠道非法轉移資金,被湖南省追逃辦及時發現並依法打擊。
“這樣一來,就切斷了腐敗資產外流的渠道,使得境內的贓款無法通過離岸公司和地下錢莊轉移到境外。”北京師範大學刑事法律科學研究院教授張磊認為,另一方面,通過離岸公司和地下錢莊查找已經被轉移到境外贓款的下落和贓款轉移的證據鏈條,為我方境外追贓提供重要渠道。
此外,我國近年破獲的多起地下錢莊案件中,以比特幣、泰達幣等虛擬資產作為洗錢工具的現象值得重視。自2017年《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發布以來,多家虛擬資產交易平台遷往境外,通過海外架設服務器等方式繼續為國內用戶提供服務。地下錢莊借助虛擬貨幣匿名化、無國界、點對點支付等特點,將境內贓款通過場外交易等多種方式兌換成虛擬資產,並在境外虛擬資產交易平台進行變現,最終實現贓款的跨境轉移。
2020年9月15日,FATF繼2019年6月發布《基於風險的角度:監管虛擬資產和虛擬資產服務商的章程指南》之後,發布《虛擬資產參與洗錢、恐怖融資的危險信號指標》,披露虛擬資產為洗錢、恐怖融資提供便利的風險,要求各國和虛擬資產服務提供商了解其反洗錢和反恐融資義務。中國人民銀行、國家外匯管理局聯合公安機關採取一系列積極措施,打擊利用虛擬資產進行跨境轉移資金的非法行為,切斷腐敗資產外流渠道。
利用反洗錢情報信息追蹤腐敗分子及贓款,在境外追訴,有力提升反腐敗國際追逃追贓質效
反洗錢工作本身也可直接服務於反腐敗國際追逃追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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