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工業和信息化部、國家煙草專賣局對修改《煙草專賣法實施條例》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其中提出在《條例》附則中增加一條:“電子煙等新型煙草制品參照本條例中關於卷煙的有關規定執行。”
一石激起千層浪。消息一出,資本市場立馬做出反應,電子煙板塊相關企業股價應聲而跌,上下游企業無一幸免。為什麼市場反應這麼激烈?因為電子煙參照卷煙監管,意味著將電子煙與卷煙等同起來,表明電子煙也屬於煙草制品,與之前所宣傳的戒煙功效大相徑庭,這是對電子煙“特殊身份”的否定,也意味著對電子煙產業的監管將會進一步加強,或會推動整個產業模式與生態的深度變革。
近年來,我國禁煙力度不斷加大,公共場所全面推進禁煙。在此背景下,電子煙打著“無害”“幫助戒煙”“安全替代”等旗號C位出道,并且以豐富的產品類型、多樣的口感口味、時尚的前衛造型等特點,迅速俘獲了一衆年輕擁躉,吸食電子煙的人越來越多。但是電子煙真的無害嗎?世衛組織在《2019年全球煙草流行報告》中指出,電子煙不僅有尼古丁,還有甲醛、甘油、重金屬等其他有害物質。電子煙不但無助於戒煙,還有調查顯示,吸食電子煙反而會讓原本不吸煙的人染上煙癮。
世界衛生組織明確規定,電子煙屬於煙草制品。既然是煙草制品,那麼理應同卷煙一樣接受嚴格的監管。目前已經有很多國家明令禁止在公共場所吸食電子煙,我國一些地區也作出了同樣規定。在推動禁煙的大背景下,對電子煙的定義不能再模糊,必須從國家層面對其身份進行明確界定,這也有助於後期把電子煙一并納入控煙禁煙的全局工作,制定電子煙參照卷煙監管的規定十分及時且非常必要。
除了電子煙本身會帶來的危害外,電子煙行業的野蠻生長也引發了不少亂象,假冒偽劣、虛假宣傳、惡性競爭等現象屢見報端,不但會損害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對整個行業的持續健康發展也是不利的。將電子煙納入監管,有助於進一步規範電子煙生產經營活動,有效解決電子煙存在的產品質量安全風險、虛假廣告等問題,提升電子煙監管效能,切實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將電子煙等同卷煙管理,也是國際上主要國家和地區的通行做法,美國、韓國、新加坡等都將電子煙列為“煙草制品”,英國、法國、日本等更將之列為“醫藥產品”。我國也必須盡快行動起來,對電子煙實行更加嚴格的管理,將電子煙的產銷全鏈條完全管起來,這是對公衆身體健康的負責任之舉。電子煙行業也不該因為被納入監管而哀嘆,而是要以此為新的起點,努力實現轉型升級、提質增效,確保整個行業在合法合規的空間內運行。(來源:南方網 作者:胡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