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4月24日電/據澎湃新聞報道,2011年11月,杜彬花了1234萬元與內蒙古景瑞隆房地產開發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景瑞隆公司”)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因未按期交房,杜彬申請了財產保全,而在財產保全期間景瑞隆公司又將爭議房產處置給第三人。隨後烏海中院認為該公司法定代表人項金平涉嫌非法處置查封財產罪,移交烏海市公安局海勃灣區分局立案偵查,三次發函後,公安機關作出不予立案的通知。
7年奔波維權積勞成疾,2020年底,48歲的內蒙古烏海生意人杜彬死了,他死的那一刻也沒要回他的債權。隨後他的哥哥接過維權接力棒,並向內蒙古自治區及中央政法隊伍教育整頓指導組反映情況。
4月21日下午,上游新聞記者從烏海市人民檢察院相關負責人處獲悉,目前該案已由內蒙古自治區政法隊伍教育整頓指導組交辦至烏海市,烏海市委對此高度重視,4月初在烏海市人民檢察院設置專案組,由市委書記唐毅牽頭。該負責人還表示,目前相關線索情況正在核查中。
未按時交房 申請財產保全
杜彬的哥哥杜軍告訴上游新聞記者,他們整個家族都是做生意的,因此家裡有一些積蓄。2011年11月4日和11月8日,杜彬與景瑞隆公司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分別以354.27萬元(實際打款金額335萬元)和899.424萬元的價格,購買景瑞隆公司在烏海市海勃灣區開發的澳林花園小區一期2號樓連體商鋪1-5號房、1號樓三層連體商鋪1-6號房。
合同約定,景瑞隆公司應該於2012年12月30日前,將商品房經驗收合格後交付給杜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協商不成的,提交給烏海仲裁委員會仲裁。
當年11月14日,景瑞隆公司的法定代表人項金平寫下一份保證書,保證“公司所開發樓盤澳林花園1號樓、2號樓的底商部分如能網簽商品房買賣合同,本公司保證第一時間與杜彬簽約;如本公司違約,願承擔由此產生的所有經濟責任和給杜彬帶來的所有經濟損失;總購房款共計1234萬元,每平米單價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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