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後30餘年,我國知識產權事業快速發展。相關數據顯示,截至2020年底,我國國內(不含港澳台)發明專利有效量達221.3萬件,每萬人口發明專利擁有量達到15.8件,累計批准地理標誌產品2391個,核准專用標誌使用企業9479家,累計註冊地理標誌商標6085件。
此外,國家知識產權局與國家統計局聯合發布的《2019年全國專利密集型產業增加值數據公告》顯示,2019年全國專利密集型產業增加值為114631億元,占國內生產總值的比重為11.6%。
創新成果的轉化運用、良好營商環境的營造、國際交往的順利開展、消費者合法權益的保護,無不需要知識產權制度保駕護航。
2014年,經中央批准,北京、上海、廣州成立了中國第一批知識產權法院,奠定了中國特色知識產權專門化的審判體系。
2018年2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加強知識產權審判領域改革創新若干問題的意見》,掀開了知識產權審判領域改革創新的序幕。
同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關於知識產權法庭若干問題的規定》,對知識產權法庭的機構性質、受案範圍、程序銜接、審判運行機制等都作出了比較詳細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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