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歲以下購房”的政策背後,折射的是城市想要減緩城市老齡化速度、減輕城市撫養比的意圖。但是,簡單地將35歲以上勞動者排除在買房資格之外,並沒有真正解決城市老年化問題,這種只圖“人口紅利”、不管負面效應的做法,無形中暴露了一些城市對於中年勞動者的排斥。這在某種程度也是年齡歧視的變種,客觀上會產生“甩包袱”的效應。
不少專家都已指出,我國“人口紅利”正在逐漸消退,未來如何進一步充分挖掘潛在勞動力、提高勞動的使用效率,實現“人盡其用”“人盡其才”才是重中之重。如今,“35歲中年危機”面臨的就業、買房障礙,不僅加劇了社會焦慮、構成“年齡歧視”,更是對人力資源的浪費、揮霍。
“35歲歧視”實際折射了用人理念的誤區,即注重勞動力“便宜、好用”,而忽視了產業轉型升級、城市高質量發展背後所需要的人力支撐、資源經驗儲備。這樣的用人導向,很容易陷入“內卷”惡性循環。對企業發展如此,對城市發展亦是如此。
在房價一再上漲的當下,抑制炒房需求是很多城市的共同探索,不少城市也出台了相應細則去區別剛需和炒房人群,為樓市降溫仍然任重道遠。但是,滿足無房剛需人群的住房需求,更是城市責無旁貸的使命,不要用“35歲歧視”去傷害城市勞動者的安居樂業的心,更不要走偏了城市發展之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