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期上市後試驗:
上市大規模施打後,持續監控安全性和效果
目前兩間國產疫苗的進度皆處於第二期收案完成但試驗結果未解盲的狀態。
去年國際疫情嚴重,人命和經濟不斷耗損,歐美大國紛紛趕進度,根本不可能等到第三期試驗完成才讓疫苗上市。以美國來說,變通的作法是分析第三期試至少2個月的資料,發表“期中報告”,政府再根據期中報告的內容決定是否緊急授權讓疫苗上市,所以不是沒有做第三期試驗,而是只依據短時間的第三期試驗結果,但完整第三期試驗仍持續進行。
因此,美國上市打進非受試者體內的疫苗,是經過至少2個月以上的第三期試驗,確定臨床效果後,才得到緊急授權。目前應該只有中國和俄羅斯沒有經過第三期試驗,直接在國民身上使用新的疫苗。
台灣的國際處境艱難,中國處處在國際上阻饒我們順利取得疫苗,發展國產疫苗是絕對必須的國家戰略方針,用國家的資源支持先下訂單是合理的作法,但疫苗上市的程序仍然必須堅守科學研究的原則,歐美先進大國在去年人命大量傷亡時,也未放棄基本的科學原則。
若通過第二期試驗,安全性是可以信賴的,但效果分析只有血液抗體數據,雖然可以用中和抗體高低推估臨床效果,畢竟不是真實的臨床試驗,因此在緊急上市拯救人命和科學原則之間,就必須做出取捨,但根據我所受醫學教育,基本科學原則的堅持是必須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