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識產權律師、上海大邦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游雲庭認為,“青花椒”作為常見調料的通用名稱,注册成商標顯著性比較弱。在具體案件中,也要考量這三個字的使用方式。
游雲庭表示,還有一個“突出使用”的問題。比如說“青花椒沸騰魚”,如果這6個字是一樣大小、一樣字體的,出現在店招牌上,我覺得法院是有可能會判合理使用的。但如果“青花椒”這三個字特別大,“沸騰魚”比較小,這種情況法院仍然是有可能會判停止侵權的。但是我覺得這種案子裡,即便法院判了構成侵權,首先有可能會不判賠償,停止使用就可以了。即便要判賠償,如果情節不是很嚴重的,侵權所造成的損害比普通的商標侵權要低,可能在侵權的賠償上面也會酌情降低。
近年來,注册特定商標之後“廣泛維權”獲取賠償的做法并不少見。前不久,也有“潼關肉夾饃”這樣用地名注册的商標產生維權爭議。
國家知識產權局表示,“潼關肉夾饃”是作為集體商標注册的地理標志,其注册人無權向潼關特定區域外的商戶許可使用該地理標志集體商標并收取加盟費。同時,也無權禁止潼關特定區域內的商家正當使用該地理標志集體商標中的地名。
游雲庭說,知識產權意識的提升不是壞事。如果有商標我去起訴當然是合法權利,但是還要考慮到另外一重問題,知識產權實際上是一個人為創設的權利,所以在維權的時候也應當合理有度。被訴的這一方,可以向國家商標評審委員會對商標提起無效,理由就是青花椒代表了一種食材,它不宜作為餐飲類商標被注册。如果把對方的商標無效掉了,這個訴訟也就結束了。
國家知識產權局網站商標查詢系統顯示,“青花椒”商標目前狀態為“撤銷/無效宣告申請審查中”。公開資料顯示,“青花椒”商標此前已經多次被不同的申請人提出無效宣告請求,國家知識產權局先後在2017年、2019年和2020年裁定:爭議商標予以維持。(來源:金陵晚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