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月2日電/12月27日,北京市醫療保障局通報第二批醫保領域個人違規典型案例。其中有社保卡遺失被盜刷近六千元的情況,也有多次刷醫保卡購買並轉賣藥品被罰款十二萬餘元,並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一個月。(12月27日《新京報》)
這幾次典型的案例假如放在以前,處理不會這麼嚴厲。因為2021年5月起實施的《醫療保障基金使用監督管理條例》,明顯加大了對個人騙保的打擊力度。比如在一起案件中,孫某某多次使用其丈夫的社保卡倒手賣藥。在過去,孫某某通常僅是被責令退回騙取的醫保基金,但現在除了要退回騙取的醫保基金外,還處騙取金額二倍的行政處罰,孫某某還被判處了有期徒刑一年一個月。過去利用自己和家人的醫保卡倒藥“問題不大”,但從今年5月1日開始,就可能“攤上大事兒”。
以發展的眼光看,醫保卡的“含金量”越來越大,被濫刷、盜刷的危害也越來越大。比如在過去,刷醫保卡看門診和到藥店購藥,通常只能使用醫保個人賬號裡的錢,但職工醫保門診共濟保障改革全面實施之後,刷醫保卡開藥或購藥,不僅可用個人賬號裡的錢,而且還可以通過共濟基金統籌報銷50%以上。在此背景下,假如不監管好醫保卡,開藥騙保就隨時隨地都可能發生。
此外,為了破解“談判藥品進得了醫保目錄進不了醫院”這道難題,目前醫保談判藥品已實現“雙通道”保障制度,在藥店購買醫保目錄內的談判藥品,不僅價格十分便宜,而且還可享受與醫院開藥同等的報銷政策。這些福利的提升,也導致醫保卡被濫刷、盜刷的危險大幅提升,處罰當然也應隨之提高力度。
在這幾起案例當中,有人因社保卡遺失被盜刷近六千元,這也是一種值得警惕的現象。當前社保卡的功能越來越多,可供刷卡購藥的地點也很多,這些變化給參保者帶來巨大的便捷,但也給社保卡、醫保卡遺失帶來了更大的風險。尤需強調的是,當前跨省就醫已成普遍現象,過去盜刷醫保卡只能在本地進行,現在則可以在全國各地進行,這使案件的查處和追回被盜刷的基金,都具有更高的難度。因此,民眾不僅要正確使用醫保卡,而且還應該保管好醫保卡。
總之,過去民眾對於醫保卡已經形成了一些基本認識,其中還包括不少錯誤認識,比如用醫保卡購買生活用品,隨意刷家人的醫保卡等。但隨著醫保監督進入法治化軌道、醫保福利呈現階梯式上升,這些想法和做法已不能照搬到現在和將來。醫保卡一頭連著福利,一頭連著責任,善用醫保卡,已成民眾須謹守的一條紅線。
來源:羊城晚報 作者:羅志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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