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著力提升區域經濟發展質量,在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中縮小數字經濟發展差距。區域數字經濟發展的不平衡和不協調是客觀存在的,持續縮小東中西部之間整體上的發展差距是實現區域數字經濟協調發展的關鍵。對此,既要明晰各地區的資源禀賦和現實基礎,找准各地區發展數字經濟的痛點和優勢,又要一體謀劃不同地區在發展數字經濟中的定位和作用,有的放矢、精准施策。重點是基於區域資源禀賦加快構建現代產業體系,推動數字經濟與實體經濟深度融合,發揮數字技術在推動產業轉型升級中的重要作用,使不同區域在激發經濟發展潛力、提升經濟發展質量的過程中發展數字經濟,逐步縮小現有差距。
第二,加大中西部地區新型基礎設施建設力度,夯實數字經濟發展的基礎。推動新型基礎設施建設是中西部地區發展數字經濟的重要抓手。中西部地區可考慮立足低成本優勢和資源禀賦條件,建設超大數據處理中心,以此帶動中西部地區數字基礎設施水平提升,同時降低東部地區的數據處理成本,實現東中西部數字基礎設施的協同發展。還要看到,目前中國數字基礎設施建設存在“重硬輕軟”的傾向,相關建設主要集中在硬件設施上,軟件設施的建設相對滯後,這不利於數字經濟的整體發展。更好建設數字基礎設施,需做到“軟”“硬”兼顧,既做好“硬件”,又提升“軟件”。此外,還需充分考慮區域數字基礎設施更新成本,避免因數字基礎設施的過度供給造成資源浪費。
第三,大力提升東部地區數字技術應用和創新水平,增強對其他區域的帶動作用。東部地區憑借技術、人才、市場、政策和產業優勢,可在數字技術應用和創新方面有所突破,為中西部地區提供更多可複制可推廣的寶貴經驗。作為中國數字經濟發展的高地,東部地區應率先承擔起攻堅克難的重任,加強政府、高校、科研院所與企業之間的技術交流與合作,營造濃厚的科研氛圍,積極推行“揭榜掛帥”等新機制;深入推進以“大智雲物”為代表的新一代數字技術發展,加強數字產品、組織模式和商業模式等方面的創新,為數字產業化和產業數字化提供支撐;進一步健全數字經濟領域市場准入、運行和監管等方面的法律法規,加強對數字技術知識產權的保護,為數字技術的發展營造良好的市場環境和強有力的制度保障。
第四,進一步提升區域開放水平,積極開展數字經濟領域的國際合作。一方面,要擴大對外開放,在暢通數字經濟國際循環上切實發力,形成更加開放、安全、多元的數字貿易格局。支持“引進來”與“走出去”相結合,積極引進外資,高質量利用外資,更好發展數字產業、開發數字產品等,推動中國數字產品與服務“走出去”。另一方面,要加大區域間的開放力度,各地區要將自身發展放到國家戰略全局中考量,與現有的區域重大戰略和區域協調發展戰略相結合,因地制宜、因時制宜制定推動區域數字經濟協調發展的產業政策。同時,還要將推進城鎮化與區域數字經濟協調發展結合起來,使之形成相互促進的良性循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