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2月25日電/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報道,“本院認為,辦案機關運用遠程同步視頻技術獲取的境外證人證言經當庭質證,確實、充分,予以采納。” 2021年8月,在廣東省佛山市政府原副秘書長霍平犯受賄罪的庭審現場,佛山市順德區人民法院對一份通過遠程視頻獲取的證詞予以采信,並據此作出有罪判決,被告人當庭表示認罪認罰。
對霍平定罪量刑的這份重要證據,得益於佛山市紀委監委跨境視頻取證的一次嘗試。
時間回到2021年初。霍平在留置期間向組織交代:“我在區建設局任‘一把手’期間,幫老板羅某承接工程項目,羅某為了感謝我,送了我200多萬元。”
霍平的坦白讓專案組喜憂參半。喜是案件有了重大突破,憂則是取證較為困難。原來,羅某已在國外定居數年,2020年初短暫回國後離境,之後再無入境記錄。
羅某在國外,境外取證法律程序複雜,時間跨度大,加之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風險也隨之增大,取證工作如何開展?
在聽取專案組相關情況匯報後,佛山市紀委監委研究決定,審查調查工作要積極應對、主動出擊,而不是被動等待。專案組綜合各方面條件考慮,決定先嘗試勸返羅某。經審批同意,在距調查期限不到50天時,專案組兵分兩路開展勸返工作,一路走訪羅某的親友請他們代為勸返,另一路積極通過羅某所在地華人華僑傳遞審查調查工作有關政策。此外,還與衛生、邊防等部門聯繫,做好疫情期間的入境預案。
然而半個月過去了,羅某一直拒絕溝通,勸返工作毫無進展,直到一天,羅某主動聯繫辦案人員:“聽說你們在找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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