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深化企業參與職業教育、發揮其在校企合作中的作用,新修訂的職業教育法進一步明確諸多舉措:國家發揮企業的重要辦學主體作用,推動企業深度參與職業教育,鼓勵企業舉辦高質量職業教育;企業可以設置專職或者兼職實施職業教育的崗位;企業開展職業教育的情況應當納入企業社會責任報告;國家鼓勵行業組織、企業等參與職業教育專業教材開發。
除此之外,新職業教育法還包含對深度參與產教融合、校企合作的企業作出獎勵、稅費優惠等激勵政策。
完善職業教育保障制度和措施
根據聯合國教科文組織的統計,職業教育辦學成本是普通教育的3倍左右。
在實踐過程中,由於需要更多的場地、設備和耗材,舉辦職業教育本身就是一項高投入的事業。
教育部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司副司長林宇2021年底時曾透露一組數據:如今高職的招生數占到高等教育的55%以上,而高職所獲得的財政直接投入只占整個高等教育的20%左右。
針對這一現狀,新修訂的職業教育法增加規定:國家根據產業布局和行業發展需要,採取措施,大力發展先進製造等產業需要的新興專業,支持高水平職業學校、專業建設;國家優化教育經費支出結構,使職業教育經費投入與職業教育發展需求相適應,鼓勵通過多種渠道依法籌集發展職業教育的資金。
“目前,各地的職業教育發展程度基本與地方經濟發展程度正相關。”曾天山認為,職業教育發展不能完全依靠政府投入。要在學校的公益邏輯和企業的市場邏輯中尋得結合機制,多渠道增加職業教育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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