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深化浙台體育交流,支持台胞參與現代化體育強省建設。支持浙江承辦亞運會(亞殘運會),挖掘亞運效應和潛能,利用亞運場館資源開展對台體育交流。
(八)多渠道宣傳共同富裕示範區建設成果,增進台胞對共同富裕示範區了解。加強兩岸新聞交流,強化涉台宣傳平台建設,開展主題宣傳,通過多種形式大力宣介共同富裕示範區進展情況,講好共同富裕故事。
四、支持浙江強化工作保障,在對台工作領域服務共同富裕示範區建設
(九)加強黨對對台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指導浙江完善黨委統一領導、黨政齊抓共管、部門分工協作、社會廣泛參與的對台工作格局,建立健全工作評價體系,確保黨中央決策部署在浙江落地落實。
(十)支持開展涉台法治工作。指導浙江工商大學台灣研究院等研究機構開展涉台法學研究,支持浙江設立海峽兩岸法學研究基地。指導浙江加強涉台矛盾糾紛化解工作。
(十一)支持開展對台工作數字化改革。支持構建“智慧台務”,整合資源,增強工作針對性和有效性。支持建設“浙里台融”數字服務平台,落實惠台利民政策措施,實現服務事項“一網通辦”。
(十二)支持打造高素質對台幹部隊伍。支持浙江舉辦全省對台工作分管領導培訓班、全省台辦主任培訓班等培訓。支持浙江選調學員參加國務院台辦各業務局舉辦的培訓。支持浙江依托對台工作培訓中心舉辦各種形式的培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