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5月27日電/上個月,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布《關於加快建設全國統一大市場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後,引發廣泛關注。對於“全國統一大市場”的內涵,當前卻流傳著一些“望文生義”的誤解誤讀,混淆了視聽,甚至誘發一些不當操作和不良反應,亟需澄清和糾正。
第一種誤讀將“全國統一大市場”等同“計劃經濟”。這是只看到“全國統一大市場”中的“統一”兩個字,從而望文生義,產生誤讀。部分人甚至簡單地將“統一”和“計劃”等同起來,認為政府直接干預市場,就可以讓市場中的各類產品要素服從統一調配,達到“統一大市場”。
事實上,這種理解與《意見》精神完全背道而馳。恰恰相反,“全國統一大市場”的構建,必須建立在讓市場發揮決定性作用的基礎上,必須建立在更加完善的市場經濟運行基礎上。如果要實現“全國統一大市場”,政府的主體作用不是直接參與市場競爭,而是建立和維護“統一公平”的競爭規則。歷史經驗表明,政府一旦直接干預市場,恰恰會在信息不足、激勵扭曲等因素干擾下起到適得其反的效果。因此,此次《意見》的所有條款,都是在強化市場基礎制度規則統一、推進市場設施高標準聯通、打造統一的要素和資源市場、推進商品和服務市場高水平統一、推進市場監管公平統一。這些都是在打破市場經濟運行中的各種“堵點”和“障礙”。
第二種誤讀將“統一大市場”理解為“封閉內循環”。這是只看到了“全國統一大市場”中的“全國”兩個字,尤其是,將之與“以國內大循環為主體、國內國際雙循環相互促進的新發展格局”結合,只看“國內大循環”,未看到“國內國際雙循環相互促進”。
這種理解,一方面與近年來國際局勢動蕩不安、逆全球化在各國普遍抬頭的形勢有關。尤其是,一段時間以來,部分國家在技術、貿易關稅等方面對中國的限制,加劇了這種誤解。另一方面,這也與各個地方、行業的利益相關。很多利益團體借助對“全國統一大市場”概念的扭曲而獲利。建立“全國統一大市場”的一個核心障礙是地方、行業在自己的“自留地”有存在著利益,從而產生了地方保護、行業保護等長期存在的現象。尤其是,部分“地方保護”和“封閉循環”的做法,在疫情管控時期又重新抬頭,從而讓人將“全國統一大市場”誤讀為“封閉內循環”。
事實上,這種理解也與《意見》精神相悖。強調“全國”,是因為,在中國市場經濟發展的過程中,確實存在市場分割、地方保護、行業壁壘、標準不一等多種導致市場經濟流通不暢的問題。這些問題必須予以破解,才能讓市場經濟更加有效運行。所以,打破地方和行業壁壘需要強調“全國性”。但這與全球化並不相悖。今天,中國經濟已深度融入全球化的分工體系,中國不可能只建立國內的統一大市場,而不去考慮全球的整個分工網絡和外貿體系。恰恰相反,統一大市場的構建,客觀要求在全國規則統一的基礎上,更好地實現高水平的制度型開放,構建符合國際公平競爭的規則,更好地融入到全球大循環中。“雙循環”中的“兩個循環”缺一不可,二者是互相補充的,割裂任何一個循環都只會走向反面。
事實上,古今中外的歷史早已揭示了一個最為樸素的道理:只有建立更加統一、公平有序的市場競爭規則,才能更好地實現經濟繁榮,閉關鎖國的後果只能是落後挨打,而開放包容才能實現民族富強。市場經濟的發展歷史,本身就是一部人類分工合作的歷史。儘管,由於種種原因,全球化進程在短時期內可能會經歷一些波折和坎坷,但是從長期看,全球化進程不可阻擋。誰在搭乘全球化列車上落後了,誰最終會吃虧。
中國的發展歷史證明:只有堅持改革開放,打通阻礙市場經濟暢通的“堵點”,在統一、有序、公平的競爭規則下,使所有企業都公平有序地參與到良性競爭和社會分工中來,才能共同協作、創造出更大的繁榮,也才有可能真正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
來源:中國網 作者:劉瑞明(中國人民大學國家發展與戰略研究院教授、研究員,中國人民大學全國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經濟學研究中心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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