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國成立70周年之際,習近平總書記為國家勛章和國家榮譽稱號獲得者一一頒授勛章獎章,並同他們親切握手、表示祝賀,全場響起一陣陣熱烈的掌聲——這是現行憲法實施以來首次集中頒授國家勛章。
設立國家憲法日,實施憲法宣誓制度,依法頒授國家勛章和國家榮譽稱號,完善國旗法、國徽法、國歌法等國家標誌法律制度,實施憲法規定的特赦制度,推進合憲性審查工作……十年來,實施憲法被擺在全面依法治國的突出位置,有力維護憲法法律權威。
“用法治給行政權力定規矩、劃界限”——
推動“放管服”改革,有了一張張“權力清單”“責任清單”,權力邊界清清楚楚,群眾看得明明白白;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執法全過程記錄讓網友們紛紛為“教科書式執法”點贊,陽光成為最好的防腐劑;開展“減證便民”,推動各地方各部門清理證明事項,有效解決了“奇葩證明”“重復證明”等難題……
黨的十八大以來,法治政府建設扎實推進,人民群眾法治獲得感不斷增強。
“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
上海某科技企業因廣告上一處“無心之失”被舉報,最高可罰10萬元。市場監管部門調查發現,該公司的行為屬於“免罰清單”的相關類型,最終其免於處罰。“‘免罰清單’出台真是一場及時雨,督促我們更好落實合規審查。”該企業負責人表示。
截至今年7月,上海已推出3份“免罰清單”,通過探索輕微違法行為容錯糾錯機制,為市場主體創造了更加包容、更加寬容的市場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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