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8月24日,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第一次會議召開,習近平總書記明確指出,“黨中央決定成立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是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加強黨對全面依法治國集中統一領導的需要”,以堅定有力的話語舉旗定向。
辦好中國的事情,關鍵在黨。
親自擔任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主任,實現集中領導、高效決策、統一部署、統籌推進;多次對政法工作作出重要批示指示,作出一系列重大部署;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會議,審議《中國共產黨政法工作條例》,把黨長期以來領導政法工作的成功經驗轉化為制度成果……
定方向、定規劃、定舉措、抓落實,習近平總書記為新時代法治前行掌舵領航,把黨的領導貫徹到全面依法治國全過程和各方面。
——全面依法治國,要走對“路”。
“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必須走對路。如果路走錯了,南轅北轍了,那再提什麼要求和舉措也都沒有意義了。”習近平總書記的話意味深長,振聾發聵。
翻開《中共中央關於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一條鮮明的紅線貫穿全篇——堅持和拓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道路。
一張清晰的藍圖,需要旗幟鮮明回答法治建設的重大理論和實踐問題,才能為法治建設廓清前進道路上的思想迷霧。這份全會決定的誕生來之不易:從文件起草組召開第一次全體會議到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開幕,習近平總書記為文件起草工作傾注了大量心血,對文件起草組上報的每一稿都認真審閱。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召開期間,在習近平總書記主持下,文件起草組對全會決定又兩上兩下進行多處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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