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個政治文件就是承上啟下的《中日和平友好條約》,1978年8月12日由中日兩國政府正式簽署並經兩國最高立法機構批准生效,該條約以法律形式確認了《中日聯合聲明》的各項原則,亦確定了發展中日關係的政治法律基礎。第三個政治文件《中日關於建立致力於和平與發展的友好合作夥伴關係的聯合宣言》(1998年)重申“日本將繼續,衹同台灣維持民間和地區性往來”。第四個政治文件《中日關於全面推進戰略互惠關係的聯合聲明》(2008年)第五條以“日方重申,繼續堅持在《日中聯合聲明》中就台灣問題表明的立場”的闡述形式再次確認日方涉台立場。
括而言之,大約在中日邦交正常化之後的二十年間,日本基本上遵守了有關台灣問題的承諾,但在上世紀90年代世界冷戰格局結束與台灣李登輝“台獨”分裂勢力主政台灣之後,日本涉台動向愈來愈趨於消極甚至是嚴重違規。一個嚴峻的事實是,即使在面對中日關係的重大節點,日本政治家亦很少提及四個政治文件,其原因之一恐怕在於上述提及的涉台條款。因此,必須促使日本政治家在涉台問題上做出“清晰化”表態,必須促使日本對華政策由戰術性調整向戰略性調整,必須促使日本領導人公開承諾切實遵守四個政治文件與四點原則共識。如此,未來的中日關係才有可能真正取得突破,才有可能構建契合新時代的中日關係。
三,展望未來、砥礪前行。日方政治家亦曾有一些積極的涉台言行,2007年12月28日,時任首相福田康夫在北京與溫家寶總理共同會見記者時表示,日方決不支持“兩個中國”,或者“一中一台”,不支持台灣獨立,不支持台灣的“入聯公投”。 他強調,“我們一貫都知道,台灣問題關係到中國的核心利益,我們一直遵循我們之間的承諾,日本對台灣的立場正如在聯合聲明中所表達的一樣,沒有任何改變。”
2017年7月8日,習近平主席應約在漢堡會見時任首相安倍晉三時強調:邦交正常化以來,中日雙方先後達成4個政治文件和4點原則共識,就妥善處理歷史、台灣等問題確立了原則。希望日方重信守諾,按規矩辦事。安倍晉三表示,日本在1972年日中聯合聲明中闡明的在台灣問題上立場沒有變化。
2018年5月9日下午,李克強總理在東京同時任首相安倍晉三舉行會談時強調,在台灣問題上,希望日方信守承諾,堅持一個中國原則。安倍晉三則承諾,日方將按照日中聯合聲明的規定,僅同台灣保持民間往來。
2022年9月16日,在中日兩國同時舉行“2022中日友好交流會議”視訊會上,前日本駐華大使、日中友協會長丹羽宇一郎表示:日中實現邦交正常化時,日本政府明確承認台灣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這是兩國實現邦交正常化的政治基礎。習近平主席在與拜登總統電話時告誡,玩火者必自焚。在紀念邦交正常化50周年之際,我們有必要重溫當年的歷史,順應歷史潮流,為世界和平而奮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