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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檢察院官網圖片 |
中評社北京5月26日電/據新華社報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25日聯合發布關於辦理強姦、猥褻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聯合發布關於辦理性侵害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意見。
兩份司法文件堅持以人民為中心,依法從嚴懲處強姦、猥褻未成年人犯罪,加強對未成年人特殊、優先保護,進一步提升未成年人司法保護水平。
“嚴字當頭”彰顯從嚴懲處司法理念
在侵害未成年人權益的各類問題中,強姦、猥褻等性侵害犯罪嚴重損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嚴重踐踏法律紅線和倫理底線,人民群眾深惡痛絕,社會反映強烈。
“針對此類犯罪近年來出現的新情況、新變化,在廣泛徵求意見、反復研究論證基礎上制定的兩份司法文件,堅持嚴字當頭,彰顯從嚴懲處司法理念。”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刑一庭庭長何莉介紹。
司法解釋進一步明確了相關犯罪的入罪條件和從重、加重處罰情節認定標準。例如,明確列舉對奸淫幼女、強姦未成年人適用較重的從重處罰幅度的多項情形;明確強姦、猥褻“情節惡劣”“造成被害人傷害”等多項加重處罰情形;明確對此類犯罪嚴格控制緩刑適用,以及依法適用禁止令、從業禁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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