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7月11日電/7月9日,《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條例》公布,自今年9月1日起施行。這是我國私募投資基金行業首部行政法規,標誌著行業發展進一步法治化、規範化。
隨著收入不斷提高,我國居民財富管理需求呈現爆發式增長,私募基金行業也進入發展快車道。截至今年5月,在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登記的私募基金管理人達2.2萬家,備案的私募基金有15.3萬只,基金規模為21萬億元左右,居世界前列。
私募基金在服務實體經濟、支持創業創新、提高直接融資比重等方面發揮著積極作用。尤其是作為重要的直接融資渠道和資本形成工具,私募股權基金(含創業投資基金)已成為中小企業、高新技術企業、初創科技型企業及專精特新企業的重要“孵化器”“助推器”。
毋庸諱言,私募基金行業在發展過程中也出現了“蘿蔔快了不洗泥”的現象。有的以“私募基金”之名,行非法集資等非法金融活動之實;有的向不具備風險識別能力和風險承擔能力的投資者兜售私募基金產品,誤導甚至欺騙投資者;有的運作不規範,存在利益輸送、虛假投資、侵占挪用基金財產等嚴重損害投資者合法權益的行為。這些亂象嚴重影響了金融安全和社會穩定。
促發展、防風險,《條例》應運而生,改變了長期以來私募股權基金法律行政法規供給不足的局面。《條例》明確將私募股權基金統一納入規制範圍,夯實了私募股權基金監管的上位法基礎,同時也表明加強行業監管取得了社會共識。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私募基金行業發揮功能作用,也高度重視行業風險防控,多次對提高資本市場違法成本提出相關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