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力營造一流營商環境,賦能高質量發展
黨的二十大擘畫了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以中國式現代化全面推進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宏偉藍圖。我們要圍繞高質量發展這個首要任務,著力打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一流營商環境,以法治化保障市場化、促進國際化,激發市場活力,提升開放水平,賦能高質量發展。
切實推動適配全國統一大市場的制度創新,營造公開透明、高效平等的市場化環境。遵循市場經濟規律,破除制約市場作用發揮的體制機制障礙,充分激發經營主體的活力。堅持以良法促發展保善治,推動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的立改廢釋,用制度規則來固化改革成果,提升頂層設計的引領性。優化和夯實維護全國統一大市場公平競爭的法律規則,適應我國超大規模市場的競爭強度、競爭方式、競爭格局,加快推動反不正當競爭法、公平競爭審查條例等法律法規的制修訂,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更好發揮政府作用,不斷提高政策的統一性、規則的一致性、執行的協同性,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為企業健康發展創造更為廣闊的空間。清理和廢除妨礙全國統一大市場和公平競爭的規定做法。探索制定適應平台經濟發展要求的監管規則,為高質量發展釋放新動能。
切實推進法治監管、信用監管、智慧監管,營造穩定公平可預期的法治化環境。深刻領會“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深刻把握市場經濟發展規律,堅持以法治為根本、以信用為基礎、以智慧為手段,不斷提高市場監管現代化水平,為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提供支撐服務。充分發揮法治監管保障作用,把行政行為全面納入法治軌道,不斷提高運用法治思維、法治方式推動發展、破解難題、防範風險的能力,以科學的立法、嚴格的執法、大力的普法推動事業發展、護航美好生活,為各類經營主體活動提供可靠的法治保障。努力實現法治監管有據有序有果有為:梳理權責清單、明確法定職權,做到有據;堅持程序正義、規範執法監管,做到有序;建立量化指標體系、開展法治建設評價,做到有果;堅決破除“准入不准營”、市場退出難等隱形壁壘,做到有為。充分發揮信用約束激勵作用,創新信用監管工具,完善信用承諾、信息公示、失信懲戒、信用修復等制度,強化信用風險管理、差異化管理,進一步提升監管效能。加快推進智慧監管,完善監管信息實時歸集、科學分析、廣泛運用工作機制,提升非現場監管、穿透式監管能力,高效精準防範化解風險隱患,全面提升監管的針對性、科學性、有效性。
切實培育國際競爭合作新優勢,營造開放包容、互利共贏的國際化環境。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不斷提高對外開放水平,以開放促改革、促發展、促創新。依托我國超大規模市場優勢,進一步降低交易成本,增強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向心力,增強國內大循環內需潛力和對外吸引力,積極有序推進市場規則國際接軌,提升市場准入便利度、公共服務便捷度和企業信息透明度,吸引更多國際資本、項目和人才來中國投資發展,落地生根,高水平“引進來”。對標國際先進水平,加強國際國內競爭規則對接和政策協調,穩步擴大規則、規制、管理、標準等制度型開放,推動區域商貿合作,推動共建“一帶一路”高質量發展;支持企業深入參與全球產業分工和合作,積極參與國際標準化活動,成為高標準國際規則的參與者和引領者,支持和鼓勵我國資本和企業高質量“走出去”。主動參與計量、認證認可、競爭政策、特種設備等領域國際治理,不斷增強我國在相關領域全球治理中的話語權和影響力,推動國內市場與國際市場更好聯通接軌,維護產業鏈供應鏈安全穩定,為更大範圍、更寬領域、更深層次對外開放提供支撐和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