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8月2日電/據新華社報導,國務院辦公廳1日公布《關於健全基本醫療保險參保長效機制的指導意見》。意見部署了哪些參保新舉措?將從哪些方面保護參保人權益?在當天舉行的國務院政策例行吹風會上,國家醫保局、財政部、國家衛生健康委、國家稅務總局有關負責人回應關切。
看點一:進一步放開放寬參保戶籍限制
意見提出,推動外地戶籍中小學生、學齡前兒童在常住地參加居民醫保;超大城市要取消靈活就業人員、農民工、新就業形態人員在就業地參加基本醫保的戶籍限制;鼓勵大學生在學籍地參加居民醫保。
“絕大部分城市已經取消了參保的戶籍限制,群眾持居住證或者滿足一定年限以後就可以在常住地參保。”國家醫保局副局長黃華波介紹,取消參保戶籍限制,將進一步助力新型城鎮化取得新成效。
此外,在現行政策下,靈活就業人員可以參加職工醫保,也可以參加居民醫保。
看點二:擴大職工醫保個人賬戶共濟範圍
意見明確,支持職工醫保個人賬戶用於支付參保人員近親屬參加居民醫保的個人繳費及已參保的近親屬在定點醫藥機構就醫購藥發生的個人自付醫藥費用。近親屬是指民法典中規定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
“此外,共濟地域進一步擴大。”黃華波說,力爭今年年底前共濟範圍擴大到省內的跨統籌地區使用,明年加快推進跨省共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