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是推動經濟適度多元發展立法。特區政府圍繞“一中心、一平台、一基地”建設目標,修訂博彩法,保障博彩業依法健康有序發展。支持現代金融產業發展,完成包括金融體系法律制度在內的相關金融制度立法。適應中醫藥大健康產業的發展,制定實施《中藥藥事活動及中成藥註冊法》,成立藥物監督管理局,建立澳門中藥檢測中心。訂定在廣東省珠海市拱北口岸東南側相關陸地和海域適用澳門特別行政區法律的基本規範,推動澳門更好地融入國家發展大局。
五是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積極推動政策創新、規則銜接、立法工作、法治建設。《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建設總體方案》中21項需國家支持出台配套政策均已落地。深合區已封關實施貨物“一線”放開、“二線”管住、人員進出高度便利,鼓勵類產業目錄、企業和個人“雙15%”優惠政策及澳門居民所得稅政策、金融支持橫琴30條等重大政策法規陸續出台,推動與珠海市人大區域協同立法。
六是推動民生福利立法。制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都市更新法律制度。住房方面,推進五階梯房屋政策,修訂經濟房屋法,制定社會房屋法,通過夾心房屋法律制度,構建有效住房保障體系;因應新形勢配合政府樓市政策,制定調整相關稅務措施等。
七是特區司法機關嚴格行使基本法賦予的司法權,是維護特區法治的基石。例如,在終審法院的司法見解方面,回歸以來至2023年,一共做出了17個統一司法見解,涉及民事、刑事、行政和稅務。終審法院通過行使統一司法見解這一重要的司法職能,解決了因法律滯後或規定不明確所帶來的行政執法和司法運作中出現的分歧,推動了特區法制與時俱進,統一了行政執法和司法裁判標準,填補了有關法律的空白,維護了特區法制的統一和權威,維護了特區的社會穩定和經濟發展。另外,與內地、粵港澳大灣區以及橫琴深合區法院之間司法協助合作越來越緊密,在司法方面逐步落實機制對接以及規則銜接。
八是法學教育和法學理論研究蓬勃發展。法學教育起步於澳門回歸前的澳門大學法學院(原東亞大學),澳門特區成立後,相繼成立了澳門科技大學法學院、澳門城市大學法學院以及澳門理工大學“一國兩制”研究中心。此外,還設有專門培訓機構法律及司法培訓中心。
在法學理論研究方面,澳門大學法學院與澳門基金會、中國社科文獻出版社合作,進行《澳門特別行政區法律叢書》的編寫工作,現已出版近20餘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