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卓廷在作供時表示,自己在衝突現場扮演的是協調和監察的角色,認為可以議員身份進行調停,透過溝通緩和形勢,呼籲不要出現過激行為。但根據庭上披露的多項證據,警民關係組曾著林卓廷不要前往元朗,以免火上加油;再者,林卓廷的政治立場和高調言行在香港社會中廣為人知,從結果而論,他出現在現場,非但沒有令事件如其所說般有所“緩和”,反而朝著反方向一路推進。
從相關影像和紀錄中,可見林卓廷到達元朗站後,隨即將手機交予助手負責直播。正如法官質疑,如果林卓廷想記錄當晚的事件,為何不單純以錄像形式拍攝?其進行網上直播,“明顯有‘抽政治油水’的念頭”,目的是為了增加自己的政治氣勢。
此外,林卓廷當晚在社交平台連發3則帖文,渲染元朗有黑社會分子介入。在7月21日晚港島區暴亂發生之時,林卓廷的帖文產生了“磁石效應”,吸引政治立場相近或參與港島區遊行的人前往元朗,亦大大增加了現場的不確定性。在高峰時期,現場有多達100人對峙,雙方互相指罵挑釁、“非白衣人”亦有向閘外投擲水樽和打傘。而且法官強調,案中絕大部分“非白衣人”並非返回元朗,而是專程到現場集結,眾人沒有“滯留”,即使有機會也不搭港鐵離開,而是繼續集結對抗“白衣人”。
同一時間,林卓廷不但在場呼籲“大家不要退”、“頂住”,加強“非白衣人”的聲勢;又叫“白衣人”一方“不要走”,並用粗言穢語挑釁,從旁觀角度而論,此舉無疑是在煽風點火。如法官所指出,林卓廷無可置疑是非法集結人群的其中一員,而不是作為“獨立監察人”的身份出現,更不是“調停者”。而其他被告稱使用消防喉射水,以及噴射滅火筒是為了阻嚇對方,也僅僅是自圓其說,實質激化衝突,角色已明顯超過一般的旁觀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