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北京1月15日電/據人民網報導,醒獅表演精彩紛呈,沿街店鋪人流熙攘,廣東省廣州市荔灣區上下九步行街熱鬧非凡。
人氣足,消費旺,一條老街煥發新活力,這讓荔灣區住房和建設局原副局長李俊(化名)打心裡高興。
“為了這熱鬧的場面,我和同事還差點受黨紀處分,多虧了紀檢監察部門的容錯糾錯機制。”李俊說。
事情還要從2021年說起。當年,審計部門發現荔灣區住建局違規低價出租一部分區直管房,並將線索移送至荔灣區紀委監委核查辦理。“我們組成了辦案組,採取直插一線的方式開展深入調查,包括李俊在內的荔灣區住建局多名幹部被立案。”荔灣區紀委監委辦案人員劉明(化名)告訴記者。
根據廣州市2007年出台的有關文件規定,行政事業單位資產應實行公開招租,如果因特殊情況無法公開招租的,需要報經市財政局審批後採取其他方式出租。對於需要採取協議出租的新租賃房屋租金不得超過最新市場參考價的±20%,如超過修正幅度需報經市相關部門審定。對於協議續租房屋則應按房屋類型以特定比例上調租金,直至達到最新市場租金參考價。
對照政策規定,事實很快查明。劉明告訴記者,對於上下九步行街上的區直管房,一是沒有按照市裡規範性文件的要求對合約到期的鋪面公開招租,而是通過單位內部的直管公房租賃會審小組來議定租賃事項,很多鋪面跟原有承租人直接續租;二是在沒有得到上級審定的情況下,會審小組對一些鋪面定下了低於市場參考價20%的房屋租金。
李俊先後擔任荔灣區原國土房管局副局長,荔灣區住建局黨組成員、副局長等職務,主管直管房租賃業務有關工作。同時,他還曾擔任單位直管公房租賃會審小組組長。對此,辦案組認為,李俊違反工作紀律,沒有正確履職,導致上述非住宅直管房以低於市場參考價出租,公開招租工作緩慢、成效不佳,應負主要領導責任。
違規低價出租直管公房,背後是否存在利益輸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