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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要提暫時處分 藍籲賴提名公正大法官
http://www.CRNTT.com   2025-01-16 16:41:15


國民黨團呼籲賴清德2個月內提出公正超然的大法官人選。(中評社 資料照)
  中評社台北1月16日電/《“憲法”訴訟法》修正後,“行政院”移請“立法院”覆議不成功,修正案已送“總統府”,尚未公布生效,民進黨“立院”黨團已聲請暫時處分,“憲法”法庭預計最快在明日將做出裁定。中國國民黨“立院”黨團今日表示,賴清德應於2個月內提出公正超然的大法官人選,讓“憲法”法庭恢復運作,並重建朝野互信,呼籲大法官莫當民進黨政府介入司法的打手,給司法獨立留下最後一絲希望。

  國民黨團指出,過去民進黨完全執政下於2019年“立法院”三讀通過的《“憲法”訴訟法》內容,將“憲法”疑義”審查程序刪除,就是希望嚴謹司法審查程序,不到非必要時大法官不宜介入政治爭議事件,以維持司法公正、客觀及其獨立性。現任大法官、時任“司法院”秘書長呂太郎也曾說,“總統”沒有公布的法律,不可以成為“釋憲”標的。

  國民黨團表示,此次《“憲法”訴訟法》修法內容僅涉及“憲法”法庭之運作,與行政權無涉,“行政院”提出覆議,民進黨委員提出暫時處分聲請已是“越俎代庖、當家鬧事”,“司法院”“憲法”法庭不論本於職權或基於現行法律規定,“憲法”法庭的大法官們自當主動駁回民進黨“立法院”黨團委員暫時處分之聲請。

  國民黨指出,依2024年10月“憲法”法庭第9號判決,其中明確指出:須法律案通過並經“總統”公布生效後,始得提起“憲法”訴訟。對於已生效的法律始能聲請“憲法”訴訟,既是大法官的一貫見解,2024年“憲判”字第9號判決亦有明文。“憲判”第9號判決距今不到數月,如果“憲法”法庭未來違反“憲判”第9號判決所確立的原則,認定《“憲法”訴訟法》聲請應予受理,甚至作成暫時處分,就是活生生的“自相矛盾、自我作賤”,司法公信力必將蕩然無存。

  國民黨團表示,現在民進黨主政下的“行政院”企圖以“法律空窗期”或“以人民案件附帶聲請”,利用“巧門規避新法適用”,這明顯是玩法弄法,依現行《“憲法”訴訟法》聲請案件送入“司法院”,非立即開庭訴訟,本案在急迫性及必要性要件上,欠缺立即救濟的必要性。此外,本案更是“憲法”法庭的“涉己案件”,若“憲法”法庭發生“球員兼裁判”的狀況下做出裁定,必將載入史冊,留下歷史罵名。

  國民黨團也敬告賴清德及民進黨團51位“立委”,暫時處分也只能暫停適用六個月,六個月後“憲法”法庭仍然必須面對新法。務實面對多數民意所制定的法律,立即公告新法、提出適才適所公正超然的大法官人選,相信才是全民所希望看到的。

  國民黨團再次呼籲賴清德,人民要的是安定的生活、清廉的政府,“韓國的尹錫悅”就是你的借鏡,民眾不希望“今日尹錫悅 明日賴清德”一語成讖,那將是“國家”的不幸,更是台灣人的悲哀。

  最後,國民黨強調,台灣能否保有最後一絲司法獨立的空間,就在大法官們的一念之間,是歷史留名?還是留下罵名?大法官們做出裁定前,請三思!再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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