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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經出現在網上的一張轟6攜帶導彈的照片,被認為是攜帶了新型的鷹擊12重型超音速反艦導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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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評社北京9月14日電/9月8日,日本防衛省統合幕僚監部發布消息,聲稱當天中國兩架轟-6轟炸機飛越日本沖繩和宮古島之間的宮古水道,在東海和太平洋之間往返飛行。日本航空自衛隊緊急升空F-15戰機應對。這是近年來日本防衛省首次公開中國轟-6轟炸機抵近日本的消息。
中國青年報發表文章稱,據報道,本次執行任務的兩架轟炸機是解放軍海軍航空兵部隊的轟-6G型轟炸機。轟-6轟炸機服役已經50多年,歷經改進,寶刀不老,至今仍是我國戰略空襲的主力,承擔重要的打擊任務。
來自仿制的戰略轟炸機
轟-6是一款仿制的轟炸機,原型是蘇聯圖-16轟炸機。1955年我國和蘇聯簽署了《中蘇經濟合作協定》,其中確定我國引進和仿制中型轟炸機。該項目是蘇聯第二批援助我國國民經濟建設78項重點工程項目之一。1956年7月和1959年2月中蘇雙方進一步簽訂了援建轟炸機製造廠和仿制圖-16轟炸機的具體協議。
飛機仿制工作從1959年年初開始,當時決定由西安飛機製造廠(今西安飛機工業集團公司)和哈爾濱飛機製造廠(今哈爾濱飛機工業集團公司)聯合試制。1959年9月27日,哈爾濱飛機製造廠利用蘇聯提供的圖- 16飛機部件組裝而成的首架轟-6完成首飛,同年12月交付空軍使用。
此後,國家曾一度終止相關工作,並於1961年決定由西安飛機製造廠全面承擔轟-6飛機的仿制工作,結束了兩廠聯合試制的局面。
1964年3月,《轟-6甲型飛機重新試制總方案》獲得批准,標誌著轟-6飛機的仿制工作正式重新開始。首批試制了3架飛機,其中首架為靜力試驗機體,於1966年10月完成,並在當年12月的靜力試驗中完成懸空破壞試驗,破壞載荷達到設計使用載荷的134.8%,滿足了設計要求。第二架飛機於1968年12月24日首飛。1969年該機投入批量生產。
轟-6是我國當時試制的最大、威力最強的作戰飛機,該機裝備部隊後立刻成為我國遠程打擊的支柱。轟-6雖然已經服役半個多世紀,但經過不斷改進,仍然老當益壯。
據報道,目前中國空軍轟-6K轟炸機已經批量服役,它是在原轟-6系列轟炸機的基礎上改進發展而來的最新型戰略轟炸機。這使中國成為繼美國、俄羅斯及英國之後第四個擁有戰略轟炸機的國家。轟-6K的量產服役,標誌著解放軍“戰略空軍”的空基戰略打擊能力和“海洋控制”能力邁上了一個新的台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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